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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径行”读书社第一阶段活动简报(1~4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3-27 点击次数:1674

径行读书社是由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博士生群体基于共同的读书爱好而自愿组建的读书兴趣组。读书社名号取自韩愈治学名联上句书山有路勤为径,有心灵登攀之意。根据《径行读书社公约》精神,读书社坚持开放性与多元性,采取个性定制书单以及云阅读的新读书法,采个人之言,集众人之语,聚知识之光,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光华法学院图书馆以及浙江大学悦读书——青年读书角项目的大力支持下,已顺利开展了第一阶段共计4期的读书活动,并形成了9.3万字的读书报告集。第一阶段活动由民商法学专业的马俊彦导读,法学理论专业的段海峰、王梦宇,民商法学专业的吕成龙、卢志强、张桂龙,行政法学专业的王奎芳、尹培培、黄娟、郭兵,经济法学专业的刘昕畅,诉讼法学专业的张健等博士研究生参与了前四期的活动。

第一期活动读的是博登海默(Edgar Bodenheimer)的《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博登海默是美国综合法理学代表人物,该书由知名译者邓正来翻译,后者也是二十多年来西学东译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张文显)。鉴于《法理学》教科书式的编排体例,而本书的第二(法律的性质和作用)、三部分(法律的渊源和技术)系博氏从法理学进路做出的颇具个人学术特质的哲学假设和方法论假设,因而本次读书会精读了其相对独立与客观的第一部分,即其依据编年史脉络整理的散见于1940年《法理学》教科书的法理学思想史资料。需要注意的是,国内学界过于放大了本书的学术地位,实质上,本书的资料汇编意义大于其学术意义,可为法学同仁作法理学、法哲学的入门资料书,但写作中动辄引述其二手文献甚为不妥。同时,亦须注意此书的诸多争议之处(例如对于德沃金的学术定位)。

第二期活动读的是卡多佐(Benjamin N. Cardozo)具有世界性影响的两篇演讲录《司法过程的性质》与《法律的生长》。前面一本小册子是卡多佐于1921年在耶鲁大学的演讲稿,实质上是对其多年法官经验的总结,同时也是对实用主义司法哲学的系统化理论阐述。2年后,卡多佐再次来到耶鲁,对前文有关观点与论据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与完善,形成了后面的一篇演讲集。卡多佐提出了颇具学术影响力的化合物理论,其将法官判决视作一个个经由复杂司法过程制造的化合物,逻辑的方法、哲学的方法、历史的方法、社会学的方法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在司法实践中,卡多佐在其任内悄悄完成了普通法由严格遵循先例的英国法精神向自由主义的美国法精神的转变,因此被誉为英语世界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上诉法院法官之一中庸的实用主义者谨慎的自由主义者谦虚的改革论者(波斯纳语)。卡多佐的理论著述言简意赅同时涵义丰富,值得多次精读、细读,读书会成员也商议在适当的时候重译原文。

第三期活动读的是拉伦茨(Karl Larenz)的《法学方法论》。拉伦茨是德国著名的法哲学家、民法学家,对大陆法系民法理论的影响极为深远。该书的台湾译本与大陆译本均由陈爱娥女士翻译,拉著内容上的晦涩与体系上的宏大,以及直译带来的语言表述上的问题,大大加大了本书的理解难度。本次读书会精读了拉伦茨亲自缩减、撰写的作为学生版发行的原书第六版,节略的论说始于20世纪初的利益法学及评价法学,拉氏在书中建构了体系化的法律解释方法,从方法论意义上告诉法官(或者更广泛意义上的法律共同体成员)如何在法律的概念体系中去理解法律条文、案件事实,以及如何进行法律适用、法律解释及法的续造。本书的方法论意义是重构对于法律知识体系的信仰,法学作为以特定法秩序为基础及界限,借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在以问题为导向的法律现实主义思潮的影响下,滥用了社会科学诸多方法,法律解释与法律论证陷入粗滥化的泥沼。此时,重新回顾法学的本我——一种诠释学意义上的法学方法,意义重大。

第四期活动读的是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von Hayek)的《通往奴役之路》。作为一本跳脱了奥地利学派纯粹理论的简单明快的畅销书,《通往奴役之路》一书在哈耶克的学术生涯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奠定了其坚定的自由主义者的学术地位。虽然在论说上不如后来的《自由宪章》以及《法律、立法与自由》等书表述严谨、结构精致、体系完整,但该书思想上的锐利光芒为其带来了世界性声誉。全书横跨经济学、哲学、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的宏大理论世界,提出一个重要的命题,也是书名的真正涵义,即:计划经济模式不是和平时期个人自由的扩大,倒是朝着专制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福利国家设想的以国家计划的方式来保障更广泛意义上的自由,与其说在通往天堂的路上,毋宁是一条通往奴役之路。总是使得一个国家变成人间地狱的人事,恰恰是人们试图将其变成天堂。(荷尔德林语)在反思纳粹主义、凯恩斯主义的过程中,哈耶克提出了对于19世纪经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回巢,提出了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所能发现的自由效率且较为理想的一种资源配置体制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法治的含义不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rule by law),而首先是政府的行为在法律约束之下(the Rule of Law自由放任理念是对自由与法治的最大危害民主本质上是实现自由和保障社会安定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等诸多重要的理论观点。当然,阅读中需要带着批评的态度,其学术悖论在于一面推崇市场及其他非建构理性的自生自发的秩序,一面却在对进化理性和群体选择机制的阐述上呈现出模糊性;其政治争议在于将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极权主义乃至法西斯主义混为一谈、不加区分,亦未作出详细具体的理论说明。

第一阶段的读书会陪我们走过了严冬,暖春已然来临。芳草鲜美,落英缤纷,鸟语花香,此一万物复苏时节,三五好友,诵读经典,不亦说乎?

 

图文/马俊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