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7日上午,司法部在杭州举办全国法制宣传处处长培训班。钱弘道教授应邀为培训班作学术报告,报告主题为《法治指数实验的启示》。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副司长李志路主持本次学术报告。全国各省及省会城市的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参加培训。
钱弘道的报告围绕以下五个问题展开:为什么要重新认识法治;法治建设需要什么样的领导干部;法治指数为何是法治建设的抓手;法治合力是怎样形成的;中国法治需要什么样的理论。
钱弘道指出,随着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出台,中国面临着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转折。前一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摸着石头过河”,虽然乱象丛生,但在创造经济奇迹的同时,也推动了法治的进步。以十八大三中全会重大决定为标志,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中国从此应将法治建设置于首位,大力培育公共理性,形成法治合力。
钱弘道认为,法治工作的一个要害在于“人”。尤其在中国政府主导法治建设的模式下,培育具有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领导干部应是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之一。钱弘道认为,法治思维、法治素养、法治能力以及法治成绩应该纳入领导素质和业绩考核。
钱弘道指出,法治指标的作用在于明确法治目标,深化法治认知,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实现法治,法治指数是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法治指数的实验表明,法治中国建设需要的是正视中国现实、紧扣中国实际、能产生实际效果的理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既是法治中国伟大实践的理论回应,也是法治理论创新。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旨在探寻中国法治发展道路,建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治理论,这正是法治中国实践提出来的任务。
在报告中,钱弘道首次公开透露将设计中国第一个政府清廉指数和法治文化指数,预计2014年完成。
钱弘道先后主持完成中国首个法治建设指标体系、中国内地首个法治指数、中国首个司法透明指数、首个电子政府发展指数,率先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主持教育部重大课题《中国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司法透明指数研究》,主编《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每年不定期出版)。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成为中国未来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共中央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规定:“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
(刘奕辰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