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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弘道被聘任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5-14 点击次数:1765
按语:本报道内容依据浙江检察网4月21日郎杭君、林可的报道文章:《省检察院举行第六届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照片来自该报道。
2014年4月21日下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行第六届特约检察员聘任仪式,民建中央委员、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钱弘道教授被聘为新一届特约检察员。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出席聘任仪式,并向特约检察员颁发聘书。浙江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金长征在仪式上讲话,浙江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庄建南主持聘任仪式,浙江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金连山宣读聘任决定。

钱弘道教授在聘任仪式上发言时说,担任特约检察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钱弘道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要深入研究如何落实《宪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要深入研究如何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第二,要深入研究如何推进检务公开;
第三,要深入研究如何从根本上防止冤假错案。
钱弘道说,上述三点建议是今后自己重点思考的问题。他同时表示,在担任特约检察员期间,一定会忠实履行特约检察员的职责,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提高检察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方面发挥参谋智囊作用,对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执法办案、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供稿人:刘亦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