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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刑事司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研讨会顺利召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6-30 点击次数:1167
2014年6月15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主办,浙江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承办的中美刑事司法与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研讨会在杭州召开。来自美国托莱多大学、圣弗朗西斯大学、丹佛大都会州立大学、萨姆休斯顿州立大学、加拿大安大略理工大学以及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等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的教授学者和来自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实务工作者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诉讼法中心主任胡铭教授主持,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胡炜致开幕词。胡炜书记对诸位嘉宾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浙大光华法学院的悠久历史和办学现状。

会议包括4个单元。分别由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会长卞建林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周长军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江溯副教授以及浙江警官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黄兴瑞教授担任主持兼评议人。美国托莱多大学江山河教授、加拿大安大略理工大学曹立群教授、美国圣弗朗西斯大学张乐宁教授、美国丹佛大都会州立大学李丽英教授、美国萨姆休斯顿州立大学张焰副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安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胡铭教授分别做了主题发言。主要围绕司法改革中的方法论问题、美国的实证研究现状、刑事司法中的科学研究、美国系列杀人犯的生物学研究、司法过程实证研究、台湾警政和法学研究新动态等问题,参会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和热烈的讨论。

在闭幕环节,胡铭教授指出,刑诉法、刑法、犯罪学等各个学科关系密切,刑事司法并不只涉及一个学科,而是各个学科的综合。刑事司法以问题为导向,国内外学者需要一个共同的对话平台,也需要一种共同的方法论,以作为共同讨论的起点。对于刑事司法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国大陆研究需进一步努力。
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本次会议给我们的最大启示是社会科学方法对于法学研究的重要意义,特别是科学的实证研究方法,对于提升法学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实用性、科学性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撰稿人:冯姣 2012级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