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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7-11 点击次数:18

    75,我院与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之江校区主楼208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出席签约仪式的有小微金服法务及合规部负责人屠剑威,小微金服法务及合规部高级法律专家聂正军,小微金服法务及合规部法律专家应君,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院务委员李有星,党政办主任林俐,法务培训中心常务副主任张继东。签约仪式由李有星主持。

   会上小微金服法务及合规部负责人屠剑威介绍了小微金服成立的情况,小微金服主要专注于应用互联网云计算服务小微企业,为无数小企业和消费者提供资金、支付、担保等多种他们需要的服务,支持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服务小微,激活金融,稳妥创新,欢迎监管”是其十六字方针。

    朱新力常务副院长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包括学院概况、体制机制 、“6+1”校级研究所、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学生培养、支撑体系等方面。

    小微金服屠剑威和光华法学院朱新力分别代表双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合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双向开展互联网金融法律培训和分享;共同培养互联网法律领域的卓越人才;共同推进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领域的学科建设、课程教学和教研活动;开展互联网金融法教材编写合作;共同举办具有影响力的论坛和学术会议;共同组织互联网金融前沿问题和立法建议的课题研究。屠剑威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合作来从法理角度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同时也愿意分享案例和经验,推动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并认为此次签约仪式是合作的开始,期待学术与实践相结合产生更多实际成果。

    朱新力常务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阿里巴巴是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公司,而我校作为一所海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研究型大学,此次合作可谓是强强联合。互联网金融是网络时代产生的新问题,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希望通过这次合作形成一个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研究平台。朱新力常务副院长提及可以从三方面来推动今后的合作:一是人才培养,培养更多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的人才;二是科学研究,实现原理和应用的有效互补;三是互相提供服务,例如法律图书服务方面的创新等。

 (党政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