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远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09-30 点击次数:16174

姓名:沈远远
职称:教授
研究领域:国际贸易和投资,法律与发展,中国法律改革,国际商业纠纷解决,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环境纠纷解决,中国食品安全法制,妇女权益保护,消费者保护法等。
 
现任职务:
 
学习工作经历:
1979年考入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3获法律学士,1986年获硕士,是中国第一届国际经济法硕士毕业生。 1988年起赴美学习,先后获法律硕士(LLM, 哈佛大学法学院,1989)和法律科学博士学位(SJD,威斯康星大学法学院 1998)。
 

1986-1988年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留校任法律系助教,讲师,国际法教研室副主任。

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 长江商学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美国的布兰迪斯大学经济系,哈佛大学法学院和波士顿学院法学院任教。教授的课程包括国际经济贸易法,中国商法,中国法律和发展,和法社会学等。

1989-2005曾受聘于联合国发展署,亚洲开发银行,福特基金会,荷兰政府及美国的律师事务所,投资银行,就中国法律改革和中国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哈佛大学环境中心,工程和应用科学学院,Harvard China Project研究员(2002-2006)

 

个人主要成果:

英文出版物包括:

论文:“中国对外国图书和音像制品的保护” (Loyola大学 国际比较法杂志, 1990);

论文:“法治概念的形成与继受:中国近代法律改革的复杂性”《中国法治的局限性》Karen Turner等主编(华盛顿大学出版社,2000);

论文:“用法律解决中国环保困境的局限性”(合著,斯坦福大学环境法杂志,1997);

论文:“你吃了吗?你离婚了吗?中国的结婚离婚及对自由的界定”(合著,《中国社会自由论》William C. Kirby主编 (斯坦福大学出版社,2003);

论文:“中国食品安全法律的发展与挑战”《加强进口食品安全》Wayne Ellefson 等主编(John Wiley & Son 公司出版,2013)等。

中文出版物包括:

著作《发明与发现权》(法律出版社1986);

论文 “论国际技术转让许可证协议中限制性条款的评价标准”《中国国际法年刊》1988;

合著《国际技术转让》,高等院校法学教材 (法律出版社,1989)等。

 

所获荣誉:

 
 
担任社会兼职:
从2006-2012年任国际特殊奥运会主席的中国事务特别顾问。

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研究员(1991-迄今)

“法律与社会”等国际专业学术协会的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