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教师教书育人,表彰先进,依据黄乾亨基金会的提议,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授研究奖金的设定
教授研究奖金8名;每名获奖者的奖学金数额为人民�5000元。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教授奖金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光华法学院在编的教授、副教授;
(二)上一教学年度教学工作量饱满,并且教学效果良好:
1.教学工作量不低于周6学时(含各类课程);
2.本科生教学评估高于全系教师评估平均值;研究生教学效果良好,指导研究生成绩突出。
(三)近二年科研方面成果突出,并且具有相当影响:
1.发表专著1本以上,或者在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者
2.获得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者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或者
3.获得省部级科研奖3等奖1项以上。
(四)上一年曾获杰出教授奖金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选程序与规则
(一)申报程序
1.自即日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申报,将申报材料及所附的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学院本科教育中心。
2.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6日。
(二)评选程序
1.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
3.对学院公布的获奖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学院院务委员会提出,学院院务委员会在三日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决定;
4.学院将获奖候选人名单呈送香港“黄乾亨基金会”审核认定。
三、规则的解释
本规则的解释权,由学院院务委员会行使。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