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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与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陈臻女士签订合作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4-11-21 点击次数:84
    11月20日,学院与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陈臻女士签订了合作协议,常务副院长朱新力、党委书记张永华、党政办主任林俐、发展联络办公室费善诚、钱水苗教授、巩固副教授等出席了签约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