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s Abstractions: Up or Down the Rabbit Hole――记经济法沙龙2015年(6)总第20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08 点击次数:1883

    浙江大学经济法研究所2015年第6期学术沙龙活动于2015年6月5日在图书馆五号楼206会议室举行。本次学术沙龙活动邀请了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Sean M. O’Connor教授作为主讲人,主持人为何怀文老师。
    Sean M. O’Connor,美国华盛顿大学教授、IP Management Advisory Committee主席。曾在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访学。著有《GENETIC TECHNOLOGIES AND THE LAW: CASES AND MATERIALS》、《BIOTECHNOLOGY LAW: CASE STUDY APPROACH TO COMMERCIALIZATION ISSUES》等书籍。


    此次学术沙龙活动以美国最高院审理的Alice Corp v. CLS Bank案件作为分析对象,重点探讨了本案中不可专利(patent-ineligible)的“抽象思想”(“abstract ideas”)的理解认定问题。 O’Connor教授首先简要介绍案件的背景与审理情况,而后就案件判决中的关键要素“抽象思想”进行三个方面的探讨:1.“抽象思想”为何不可专利;2.为何计算机编程算法是“抽象的”;3.如何理解“抽象思想”。
    就第一个问题,O’Connor教授通过对美国的立法和判例的分析指出尽管美国宪法中有关知识产权的条款以及专利法并未将抽象的思想排除于专利发明之外,但法院审理专利案件的司法判例中已明确“自然规律、自然现象与抽象思想”不属于专利发明。针对第二个问题,O’Connor教授认为虽然多数计算机的编程算法是简洁且明确的,但因其针操作对象的抽象性,所以在对编程算法的理解上宜将其认定为是“抽象的”。在“抽象思想”的理解问题上,O’Connor教授以“生火”为例进行了生动形象的阐述。“火需要燃料、氧气、发火装置”这是一种抽象的思想。因为它仅仅告诉人们的是生火的原则,并未阐述具体生火可实现的操作方法或步骤。虽然每个人都知道生火需要上述三种要素,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能成功地将火升起来。在这一原则之下,存在很多种方式的可能性,然而并非所有的方式都能够成功“生火”。此外,教授还通过对Morse v. O’Reilly 、The Incandescent Lamp Case等案件的分析对比认为“抽象思想”强调的是将此类纯粹的原则排除于可专利的对象之外。


    基于上述的分析,奥康纳教授认为Alice案件可带来以下几点启发:如果计算机的应用算法具有一定的创造性而非通常性计算机应用则可成为可专利对象;计算机软件程序倘若具有改善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的作用则其可能受专利保护;在“抽象思想”的认定上尚无具体标准,仅能在“我见则我知”标准之下进行判断。
    在沙龙的最后,何老师与同学们就 O’Connor教授的观点提出了不少问题与意见,并同O’Connor教授进行了热烈且深刻的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