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例筛选机制的理论和证据――记法学前沿2015(13)总214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15 点击次数:2713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5年第13期法学前沿讲座于2015年6月9日在图书馆五号楼206会议室举行。本次学术沙龙活动邀请了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崔威副教授作为主讲人,主持人为钟瑞庆老师。
    崔威老师目前为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担任该校税法硕士项目的共同主任,并担任该校亚洲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威老师本科毕业于哈佛大学,在耶鲁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科学博士学位(JD),并获纽约大学税法硕士学位(LLM)。他的主要研究兴趣是税法和公共政策,税收和经济发展。他曾在美国西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担任访问教授。他担任联合国、中国人大预算委员会、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顾问。崔威老师还对美国和中国税法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在2009-2010年间担任中国投资公司的高级税务律师。


    本次讲座以“行政诉讼案例筛选机制的理论和证据”为主题,内容涉及案例筛选机制的相关理论模型,近20多年来中国行政诉讼案例的各项数据情况及分析结果,以及可能影响上述数据的各种原因等。
    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后,有时会诉讼至法院,有时会私下和解。案例筛选机制的理论模型正是针对这一现象,试图解释及预测具有哪些特征的争议会被诉至法院,这些特征又会对法律理论的发展产生哪些影响,以及这些特征对一些诸如原告胜诉率等重要指标产生哪些影响。案例筛选机制对理解和解释原告胜诉率、案件整体数量等数据有很大帮助,也有助于理解诉讼如何对法律的路径产生影响,并使我们明白,那些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所具有的特征并不能代表所有的法律争议。
    崔威老师将其近年来对中国行政诉讼案例的实证研究进行了详细介绍,如1989年以来全国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在农业、环保、公安等不同部门间的分布情况、不同部门的案件审理率、不同部门的原告胜诉率、与行政复议相关的数据等,并对诸多数据的相关性及趋势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诸多结果与人们直觉上的看法完全不同。例如,一般而言,当既有案件的原告胜诉率越高,原告坚持要求法院判决的动机也就越强,越不可能选择和解或撤诉。但是,通过对中国二十年来的行政诉讼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可以发现,行政案件中法院的裁判率与原告胜诉率之间呈现出负相关的关系。这意味着学界必要对此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另外,崔威老师还对其他一些可能影响裁判及胜诉率的因素,如信息不对称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讲座的最后,崔威老师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本次讲座让各位同学对于行政诉讼案例筛选机制、实证研究方法、法经济学等议题有了更全面深刻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