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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博士生黄锴、吴欢荣获第七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19 点击次数:2453

  

2015年6月14日,由东南大学和河海大学联合承办的第七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颁奖典礼暨“新《行政诉讼法》问题研究”学术研讨会在南京举行。经过前期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推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讯评议和网络公示三个阶段,我院2012级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黄锴和吴欢同学在全国数百名公法硕博研究生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我院院长朱新力教授携两位获奖同学应邀出席颁奖典礼暨研讨会。
在颁奖典礼上,黄锴同学代表本届获奖的5名博士研究生发表了饱含深情的获奖感言。他在发言中首先对应松年教授、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及培养自己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表达了真诚的感谢。接着,他深情地回顾了自硕士阶段以来亲身经历或耳闻目睹的应松年教授的言传身教,再次对应松年教授严谨治学、提携青年的高尚精神表达了敬佩和感激。最后,他表示一定不辜负前辈学者的殷切期望,一定努力完成我辈学人的时代使命,在理论与实践创新中继续探索推进中国行政法学的新发展。
 
据悉,被誉为“中国行政法学界诺贝尔奖”的“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以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会名誉会长应松年先生的名义于2005年设立,旨在奖励全国范围内所有的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以推动学术发展,促进行政法学研究繁荣。该奖学金每两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每届评选优秀博士研究生5名,优秀硕士研究生15名,迄今为止已连续评选和颁发七届,在引领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成长成才方面的影响日益显著,总计有来自全国十余所高校法学院系的40名博士研究生和100名硕士研究生获得奖励。本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共有包括我院黄锴、吴欢两位同学在内的5名博士研究生和15名硕士研究生获奖。
          
另据统计,我院学子在历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评选中均有优异表现。截至本届,我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已有16人次获得该奖,其中博士研究生11人次、硕士研究生5人次,在所有获奖院校中名列前茅。往届获奖同学在毕业后活跃在行政法学理论与实务界,在各自研究领域开始崭露头角,作出了一定的成绩,成为中国公法学“浙江军团”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同学的获奖和成长,集中体现了我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历年来人才培养的突出成就,集中体现了我院作为全国公法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重镇的地位,也集中体现了“浙大公法”光辉学术传统的延续与弘扬。
(供稿:龚�)
 
 
 
 
 
 
 
 
 
 
 
附:历届“应松年行政法学奖学金”我院获奖学生名单
 
获奖年份
颁奖届次
获奖学生
2005年
第一届
骆梅英(博) 蒋红珍(博) 李 跃(硕) 孙 凌(硕)
2008年
第二届
夏 雨(硕)
2009年
第三届
杜仪方(博)
2010年
第四届
高知鸣(博) 夏 雨(博) 张效羽(博)
2011年
第五届
林沈节(博) 阮 啸(硕) 邹筱倩(硕)
2013年
第六届
翟 翌(博) 梁 亮(博)
2015年
第七届
黄  锴(博) 吴 欢(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