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证据――记经济法沙龙2015年(5)总第19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6-23 点击次数:2200

    浙江大学经济法研究所2015年第5期学术沙龙活动于2015年6月18日在图书馆五号楼206会议室举行。本次沙龙为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Jane K.Winn教授国际电子商务法系列沙龙活动的第四讲,主持人为何怀文老师。


    此次讲座活动共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学生展示;第二部分为Winn教授授教。
    学生展示部分由参加讲座的同学择一选择中国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地方性规定、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此为对象,就其规定的内容分析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影响。在这次学术沙龙活动中,同学们的展示涉及有关非金融机构电子支付、淘宝等网购平台、电子证据以及海外购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分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每位同学发言后,Winn教授也就美国、欧洲等域外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介绍,并与同学、老师进行了深入地交流。
    随后,Winn教授继续授教关于国际电子商务的知识,其主要可分为电子商务证据与电子支付两部分内容。Winn教授介绍了美国法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确立的11大电子商务证据标准,并以US v. Siddiqui案为例,说明了美国法院在司法实务中对于电子商务的认定,并强调美国法院对于电子证据的证明,其关注重点并不是技术证明,而是与其他证据之间的逻辑性,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如果该电子商务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具有逻辑关系,并且能够相互得以印证,法院即使没有技术证明,同样可认定该电子证据的证明效力。之后,Winn教授以世界贸易组织审理的Visa与银联案为对象,从经济全球化、银行卡支付体系、中美两国就信用卡的相关规定等方面对银联案进行背景介绍,并就银联案的一些关键问题,如电子支付服务的性质系公共服务还是商业服务、中国是否为银联在中国国内的垄断提供政府支持等加以说明,以阐述电子支付的相关运作与法律体系。
    作为《国际电子商务法系列沙龙》的最后一次讲座,Winn教授讲座最后再次强调了社会文化对电子商务的法律体系与商业制度等方面的影响,亦算是对四次学术沙龙活动最后的总结。
    随着本次学术沙龙活动的成功举办,此次《国际电子商务系列沙龙》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