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31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中心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上海高校智库“国家海洋战略与权益研究基地”联合举办的以“南海问题:历史与现实”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楼203室圆满举行。来自中国南海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暨南大学、海南大学等多所高校和国内相关科研单位的近30名专家学者出席本次会议并就所设议题进行专题发言与研讨。
本次研讨会旨在推动海洋法学的研究与交流,促进国内相关学术单位及学者间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海洋权益相关领域具体问题的研究,会议议题分成三个部分:‘南海问题的历史证据收集和使用’;‘历史证据在国际法上的作用’;‘历史证据与现实考量的冲突与协调’。会议伊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院长和特聘教授薛桂芳教授分别对各位与会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及感谢。随后浙江大学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邹克渊教授也对到会师生表达了欢迎之意,并对本次研讨会进行了介绍。
在接下来的会议里,各位专家教授首先从刚刚结束不久的中菲南海仲裁案首场听证会入手,对其引发的若干国际法问题以及中方在南海争端的原始史料证据的收集和使用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解析。特别是对南海“九段线”的名称问题、性质问题以及对菲律宾向仲裁庭提出的十四项诉讼请求问题展开热烈讨论。简而言之,菲律宾的仲裁诉求实际上分为五类,即中国的“九段线”主张无效、岩礁问题、海洋地物、中方干预菲方行使管辖权及中方破坏海洋环境。邹克渊教授指出虽然菲律宾申请对南海争端中的前述问题进行仲裁,但仲裁庭首先需要对自身的管辖权进行审理,在确定管辖权的基础上才可能对实体问题进行裁决;并且还指出无论菲方如何回避主权问题,其在我国南海断续线内攫取对部分岛礁的主权与管辖权的意图是非常明显的。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的李金明教授在发言中指出在南海历史证据的解读上对史料的解读一定要准确同时在史料的选用上也应进行合理的判断,并强调U形线(断续线)的画法是依据当时海洋的地质结构来划出的,海洋界限的划界规范就是虚线而陆地界限的划界才是实线,故而南海断续线不是临时界限。为此李教授在会上倡议学界应该统一口径对断续线的性质应该统一认其为我国的海疆线以维护我国在南海的应有权益。
在第二部分的讨论中,参会专家对引证史料时对相关术语使用的规范性问题、国际法上所认可的历史证据的构成问题、我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及对岛屿和基于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海域制度所拥有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海域的证据力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的李红云教授在发言中强调在历史证据的选用上要着重对关键日期的考察,同时认识到国家法院在审理领土纠纷案件时对于历史证据的考量相当有限而是另有一套裁判领土主权、划界的方法与推理逻辑,为此国内学者应该加大对国际判例的研读和对现代国际法观的介绍,在处理领土纷争的相关问题时,要使用严谨的法律语言而避免使用模糊性的外交措辞,并应积极运用国际社会上主流的处理态度和方法。此外,清华大学的张新军副教授和中山大学的黄瑶教授均强调史料不同于国际法上可采用的历史证据,不同背景下对证据的要求虽有所不同可无论国际法上的证据怎么看, 历史性证据的提交一定要和相关主张相吻合,即关联性很重要;并且,历史性证据一定能够要符合现代国际法意义上的证据力, 为此要谨慎对待对史料的考证和筛选以避免对史料的堆砌,从而把史料变为国际法上认可的法律事实。并且倡议将当前模糊的历史证据采信的方法、概念、标准给标准化、清晰化,从而为未来我们使用‘历史性权利’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而服务。
在第三部分历史证据与现实考量的冲突与协调的主题讨论中, 华东政法大学海商法与海洋法史研究所所长郑志华教授从历史地图与海洋权利二元论的角度探讨了我国在南海海域主张的历史性权利到底是属于何种历史性权利的问题. 而来自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测绘所的高级工程师于金星老师则为在座嘉宾从测绘的角度来解读如何来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另外, 大连海洋大学的刘新山和裴兆斌两位教授则分别通过对科孚海峡案的解读和南海维权现状的介绍向与会师生说明了图文资料对外统一与公布在海上维权的重要性,以及海上维权的力量正和问题.
在评议和问答交流环节,各位专家就同行间的踊跃提问进行了积极的互动和解答,例如暨南大学的鞠海龙教授就对历史到现实的过渡和历史证据服务现实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思考;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赵骏教授则从怎样将历史事实向法律事实的转化、历史性权利与海洋法公约的关系问题以及中国在将历史性权利的使用规范化的司法实践中所扮演的角色等问题提出了疑问也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在会议最后,邹克渊教授和薛桂芳教授分别对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表示了祝贺与感谢。虽然会议时间有限,但本次会议的讨论视角多元,内容丰富,为今后的相关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有利于推动和改善相关方面的研究工作。
撰稿人: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