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以补拙 成就事业----法学院八二级杨根飞律师访谈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09-24 点击次数:4132
    人物名片:杨根飞,原杭州大学法律系八二级校友,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宁波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宁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民主同盟宁波市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宁波市教育局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人民满意律师,宁波市优秀律师,象山县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象山县政协委员、常委,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在宁波律师界,杨根飞律师颇具人气,不仅因为他的才华、笔头,更因为他现在担任的职务——宁波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监事长,稀罕的是,这是浙江省内第一个律师协会监事会的监事长!
甫见杨律师,是在初夏时节。依约来到他的事务所,位于宁波市江东区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八层的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但见事务所宽敞明亮,绿植错落有致;办公区与会客区严格区隔,律师进进出出,井然有序。为了欢迎我这个贵客,杨律师将我领进了素雅精致的贵宾室。
品着香茗,杨律师向我娓娓道来。
甫出校门,即成律师
我是杭大法律系八二级的,原政治系于1980年一分为三:法律、哲学、经济;我是法律系第三届。由于仍属草创期,我们这届只有一个专业、一个班级;男女生按七三配置,分成六个小组,每个小组十个人,七个男生,三个女生。
作为文革后首批较早接受正规法律训练的老牌大学生,我们在课堂上聆听那些刚刚从牛棚里、从五七干校里、从文革灾难中走出来的老教授们的谆谆教诲,在图书馆里如饥似渴地汲取先人的法哲学成果,由此树立起对法律的崇高信仰和对法治的坚定信念。相比现代学子,我们那时所受的诱惑更少,思想更单纯,求知欲更强,更懂得来之不易的读大学机会;我们也更能吃苦,具有更强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能力。
1986年7月毕业前,时任班级辅导员胡建淼老师忽悠我说,你是你们县文革后第一个法科生,现在国家法制才刚起步,基层极需要你们这样经过正规法律训练的法科生。回家乡去吧,你必将大有作为。咱是乡下人,实诚,“听老师的话”是我们从小接受到的教育,当时被他说得一楞一楞的。于是,我就回到了位于宁波最东端的老家象山县(台风经常登陆的地方),分配在司法局,具体工作单位就是当时唯一国资所象山县律师事务所,这就当起了律师。
说着,杨律师向我秀出他获得的律师资格证书:一本红色的律师工作者证,一纸律师资格通知书,一份律师资格证书,分别发自1986年、1988年和1992年,都是省司法厅发的。他不无得意地炫耀道:你们累死累活才考个司法资格证,而我未经考试就有两本正儿八经的律师资格证!我国的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每两年一次。第一次考试我没赶上;1988年考试前我还是挺紧张的,因为我是本县文革后第一个法科生,不考个第一恐怕是要被人齿冷的;要是没过,那更是……。殊不知,司法部随即发了个通知,道是法学本科毕业者,经一年的见习期,再经考核合格者,可予免考!得此消息,我差点喊“皇恩浩荡”了。而那本工作证,则是一参加工作就发的,类似于机关的工作证,因为那时的律师是跟公务员差不多,也是发工资的。
兢兢业业,成就事业
对法律的强大信仰和对法治的坚定信念支持着我在律师之路上前行,他贯穿于我的整个执业生涯,体现在每一次接待、每一页文案、每一个案件、每一次庭审。一个人,能够忠实于一个职业三十年,这足以证明我对律师职业的挚爱。
执业三十年来,我始终秉持法律人的使命和责任,谨记律师的神圣职责,兢兢业业工作,诚诚恳恳服务。
良好的学习能力,扎实的理论功底兼之多年积累的实践经验,使我在执业过程中如鱼得水。在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或复杂的法律事务时,我会根据实际需要,就某个专门法律问题,从事实、证据、法律规定、法律后果、法律风险、法律适用等多个方面多角度展开分析、论证,形成一份严谨且具可操作性的律师意见,供委托人参考,做到心中有底。
我谨记,委托人是律师的衣食父母,为他们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捍卫他们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本职。所以,客户有疑惑,我来解答;客户有畏难,我给信心;客户有委屈,我去疏导;客户有冤屈,我来伸张。我认真对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客户,聆听他们的诉说,审阅证据材料,耐心分析,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在进行这些工作时,我并不在意客户是否会委托律师。所以有很多次,客户听明白后不再委托。但我并不后悔。虽然这看上去有点傻,但也有可能带来回头客。我就曾无数次遇到过,若干年后,某人忽然打来电话要委托我办理案件,口称曾于某时就某事到我事务所来过,得到过我的帮助,而其实我早已忘记。
律师被客户惦记,其实是一种幸福。
 
过去的荣誉,现实的责任
在执业活动中,我取得过一系列荣誉,曾获象山县“十大杰出青年”、连任多届政协常委,获宁波市“优秀律师”、“人民满意律师”、 “行业优秀指导老师”,“浙江省优秀律师”等称号。在实务理论研究和论文写作方面,我笔耕不辍,写作了三十余篇论文,获得过宁波市、浙江省年度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的所有奖项,数度参加华东片会,堪称勤奋。
执业生涯后期,为回报行业,我将主要精力转向律师协会工作。我自2003年起出任宁波市律师协会第一任副秘书长,及至理事、常务理事等职。2013年5月,宁波律协借换届之际,设立了监事会,我有幸出任监事长一职。因此系全省范围内首个律师协会的监事会,我也由此成为我省唯一的律师协会监事长。监事会成立以后,我带领四个监事认真履职,积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督促理事会更勤勉地为会员服务,共同推进区域律师事业发展,谋求会员福祉。
我的敬业精神及在履行监事长职务中的优异表现,得到了有关各方的高度评价。省委王辉忠副书记和省厅赵光君厅长先后对宁波律协设立监事会并良好运行的积极作法表示肯定;《浙江法制报》连续刊载相关报道及我的专访。
 
寄语学子,共建法治
在谈到对后辈学子有何寄望时,杨律师感慨道:能进浙大,进光华法学院,表明你已经很优秀。但是,在当今法学教育已经泛滥、几乎成灾、法科生就业率连年稳居倒数三甲的现实背景下,你需要更努力,才能更优秀。法科生必须牢记法律人的神圣职责,必须具有法治国家建设的时代使命感,因为依法治国就依靠我们这些法律人去实践、去实现。法科生尤其不能人云亦云,必须要养成独立人格,学会独立思考,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而要具备独立思考能力,阅读几乎是不二法门,要多读书,多读一些法哲学方面的名家名著,既增加知识厚度,更重要的是增强作出独立判断的能力。无论毕业后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法学的理论基础始终是第一位的,必须夯实;至于实务经验,可以慢慢练就,不必心急。
浙大光华法学院已是国内知名法学院,我的同学朱新力更是一个富有激情、才华横溢的学者。有这样杰出的学院,如此优雅的环境,这般优秀的导师,你们无疑是幸福的。
我深信,在朱院长的带领下,光华必将焕发法治的光芒,为中国法学奏响华章。
光华法学院学生通讯社 楼斐菲供稿
载法学院《校友通讯》2015年第2期(总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