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传闻证据规则透视证据法-记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论坛2015(5)总第38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1-25 点击次数:1789

    2015年11月20日,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原副院长张保生教授在我院5号楼206教室以传闻证据规则为主题做了学术报告。该讲座由我院副院长胡铭教授主持,林劲松老师以及部分兄弟院校的教师、法官、检察官和众多硕博士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伊始,张保生教授以证据的属性从以前的三性到新四性改变引申出讲座的第一部分“证据的采纳和排除”。张保生教授认为证据四属性分别为相关性 、可采性、证明力以及可信性。其中相关性相比于客观性而言是可以检验的,为此张老师通过图示形象地指出,证据性事实若对要件事实有证明作用,则具有相关性。讲座的第二部分是“证据采纳和排除的相对性”,张老师指出,对一个司法制度而言,证据的采纳与排除二者缺一不可,证据的采用需要求真、求善,不相关不可采,相关并非一定采纳。在接下来的第三部分“直接言辞原则举证质证”中,张老师特别强调了亲历性概念,即审判人员必须亲自调查、亲自观察聆听以及质证核实证据,同时引出证言三角形理论,证言的可信性会由于叙述、诚实性、感知记忆等因素而受到影响。最后,张老师从传闻证据规则的定义、案例、排除理由与直接言辞原则关系等多角度分析了传闻不具有可采性,并结合我国的法律和司法实践做了深入分析。
    随后进行了现场提问互动,张老师不仅对传闻证据规则的相关问题一一进行了细致解答,还就当前实践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张老师以“排除证据是否排除正义”为争议点进行扩展讲解,并比较各国非法证据规则,指出我国未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以继续完善,以真正构建体现公平正义的证据法体系。
    讲座现场济济一堂,气氛热烈,张保生教授的讲座轻松幽默又极具深度,讲座中间穿插着有趣的问答和互动,都使得同学们在深入浅出中透过传闻证据规则对证据法学有了更为深刻认识。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


文/图:李盈盈(2014级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