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5级JM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30 点击次数:2135

 JM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 指导思想和总原则

JM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材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有利于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组织与领导

(一)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院领导、分管纪委的副书记

员: 院务委员会委员

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光华法学院JM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二)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

  长:分管教学院领导

副组长:分管JM中心的院领导

  员:各学科点硕士生导师组组长

  书:教学中心主任、副主任、JM中心秘书

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具体参与、执行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条件

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复试

1、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

2、英语成绩不低于41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及流程安排

复试时间:201618

复试地点: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之江路51号)

1、资格审查   

2、政治理论考试

3、分组面试

(二)复试内容

复试分政治理论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三)复试计分及录取方式

1、政治理论课考试合格的同学可以进入复试面试阶段(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分);

2、专业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方法计分;

3、复试成绩由联考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两部分之和组成;

4、录取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相同者联考成绩较高者优先。

复试详细安排见光华法学院2015级在职JM复试通知。

五、复试的管理和监督

复试和录取工作应在校院两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领导小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未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

学校实行研究生复试信息公布制度,在光华法学院网站上,对复试与录取方案、复试流程、复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学院将在复试期间,设立公开信箱受理考生的投诉和申诉。

邮箱地址:sunxiaohong@zju.edu.cn,孙老师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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