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光华法学院2015级在职攻读法律硕士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1-09 点击次数:3301
经学院复试考核,拟录取下列同学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5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三天。
几点说明:
1、复试成绩由联考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两部分之和组成;
2、录取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复试成绩相同者联考成绩较高者优先;
3、前100位拟录取名单有人放弃时,从后面的候补名单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逐步择优拟录取。
若有疑问,可在3日内向光华法学院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反映。联系人:孙晓红,联系电话:0571-86592723,电子邮箱:sunxiaohong@zju.edu.cn。
附件名单: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6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