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3日,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承办,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高端论坛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浙江大学隆重召开。中国金融服务法治网进行了网络支持。中新社、证券日报、法制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浙江日报、杭州日报、财新周刊等媒体进行了报道。



2014年5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思路原则和主要任务。2015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相关制度作出具体安排。会议紧扣主题,两岸三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围绕注册制改革理论、现代金融监管体制、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等议题发表精彩睿智的演讲。整场会议可谓百家争鸣,以金融法理论体系的开放性与包容性构筑起了法律与实践沟通对话的桥梁。
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和特邀嘉宾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司长,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长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杨临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浙江大学副校长任少波,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李仕春,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陆剑锋,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副局长张�峰,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甘培忠,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施天涛,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潇华、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王文宇教授。出席和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证券监管部门、交易所、证券公司、上市公司、律师事务所、研究会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以及各院校研究机构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众多高校的同学们等,共300余人。我院张永华书记、副院长胡铭教授、李有星教授、林俐主任、叶勇飞副教授、张继东、卢开艳、郑观、周淳等多位老师以及众多硕博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会议。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永华书记)
本次年会分为四个单元。上午举行第一单元的开幕式及第二单元的主题演讲,下午围绕“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的主题,设置了第三单元分论坛,围绕“注册制改革理论与证券立法实践研究”、“注册制下的证券交易制度完善研究”、“注册制下的证券监管制度研究”、“金融创新的法律制度构建与完善” 四个主题共八场展开分组讨论,最后进入第四单元闭幕式,进行会议总结及优秀论文的颁奖仪式。
开幕式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主持。甘培忠教授指出本次会议是一次学术大会、是一次高峰会议,集结了国内证券法公司法顶尖的学者,华盖非凡。同时,甘培忠教授也代表证券法学会向会议的召集主办方浙江大学法学院、向李有星教授及其工作团队、协办方表示真挚的感谢!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甘培忠教授)
浙江大学副校长任少波代表浙江大学表达了对与会嘉宾的热烈欢迎,并指出2016年证券法学年会是G20之前一次极其重要的学术盛会,并表示对于光华法学院、互联网金融研究院能够承办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6年的年会感到非常荣幸。随后,任校长介绍了浙江大学丰富的学术生态和学科环境,以及对于人文社科领域学科建设的重视。任校长进一步提及光华法学院正是在这样背景当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引进众多海内外高端优秀人才,也承担了多项国家和浙江省的重大课题,在法学理论领域为浙江省输送大批优秀人才。

(浙江大学副校长任少波)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指出应认真总结2015年证券市场危机的教训,努力推进《证券法》修法工作和注册制改革。同时,为适应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需要金融法作出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包括重新构建我国的金融法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等诸多方面。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司长、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长春提出,建立股票发行注册制是《证券法》修订草案一项重要内容,包括明确注册程序、修改发行条件、细化参与各方的责任等方面。同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复杂性与其对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也恰从侧面体现了股票发行注册制监管改革既面临挑战,也是巨大的契机。

(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司长、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长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通过介绍浙江法院近年来将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上市公司治理、推动资本市场创新等课题调研成果融入司法审判的诸多实践,展现了司法保障对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就如何开展证券法学理论研究谈了三点意见:第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在推动资本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方面多做努力。第二,要坚持市场化和法制化的导向,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的改革。第三,要为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和证券法的修改,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来献计献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鲍绍坤)
在第二单元的主题演讲阶段,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施天涛教授主持。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施天涛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教授畅谈资本市场法治逻辑,并进而指出证券市场治理理念、监管制度以及相应的法治环境的培育都应围绕市场化和科学化,包括:第一,准确揭示证券的概念和范围。第二,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第三,改变以狭隘的股票逻辑思维作为立法思路。第四,加强以行为监管和风险监管为核心的功能监管。第五,完善权利者的救治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教授)
随后,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蒋大兴教授发表演讲,就金融市场独立化的倾向,实体经济筹资困难的原因、资本市场或者金融市场创新的界定标准等主题展开深入阐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蒋大兴教授)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王文宇教授以 MD&A为切入,进行了核准制与注册制的比较。王文宇教授指出就美国经验来看,注册制需要非常成熟的法治文化以及相应的配套制度,其落地或许会需要很长时间的孕育。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王文宇教授)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李有星教授围绕多层次证券融资法律制度的构建展开演讲,其指出我国金融领域长期以来的绝对正宗牌照主义思想,以及现行以“一行三会”为主导的纵向正规金融的管理思维,已不能务实解决民间性的证券融资性交易的现实问题。同时李有星教授就《证券法》修改提出如下建议:第一,证券法立法可考虑扩大证券范围并授权地方政府兜底管理融资行为的模式。第二,将证券融资非法论治理转化为证券融资合法论治理,以违法为治理对象,而不是非法为治理对象。第三,设计好证券互联网融资的制度规则,落实属地政府监管的制度。第四,鼓励地方涉及证券类融资立法,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与法律制度。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李有星教授)
最后,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发表演讲。刘燕教授指出证券市场呈现的一系列问题实际上都和交易制度设计相关。在民商法基础已然基本成型的情况下,交易模式本身的成熟以及法院司法立场的改变,使得证券市场交易的基本形态已走上了杠杆化交易,或者是准期货化交易的阶段。因此,应建立适应证券市场交易模式新常态的监管思路。

(北京大学法学院刘燕教授)
下午二时许,大会进入了热烈的分论坛小组讨论环节。专家学者各抒己见,既有高屋建瓴,也不乏辞微旨远。在第一组“注册制改革理论与证券立法实践研究”主题演讲及讨论中,上半场由中国政法大学管晓峰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付金联主持。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袁康,清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刘志伟,海南大学法学院刘云亮教授围绕证监会与交易所的角色定位、证券信息披露规则、投资者权益保护进行等主题展开演讲。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孙昌军,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法律事务部总监卢勇,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彭真明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冷静教授,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陈彬做了精彩评议。

(左上付金联副庭长、左下冷静教授、右管晓峰教授)
下半场由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吴弘教授主持。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研究员陈彬,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唐有良,北京大学法学院彭冰教授就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制度、股权众筹法律规制、公募众筹的理论基础展开精彩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汤欣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于莹教授、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副院长朱绵茂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赵明昕副教授予以评议。

(左杨东教授、右上汤欣教授、右下吴弘教授)
第二组围绕“注册制下的证券交易制度完善研究”的主题展开热烈的讨论与思辨。上半场由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教授主持。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博士杜一华,西南政法大学讲师赵吟,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顾问雷继平,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李文莉教授发表演讲,内容涉及场外配资业务的法律思考、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控制、熔断机制的存废、主动退市的法理基础与监管逻辑等议题。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尤挺辉,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第二直属总队处长王崇青,中国证券业协会从业人员管理部主任、研究员王晓国,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林少兵,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二庭庭长章恒筑,中国社会科学院商法室主任、研究员陈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进行精深的评议。

(左上章恒筑庭长、左下李文莉教授、右王崇敏副校长)
下半场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盛学军教授主持。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保生,江西省社会科学院副处长杨秋林,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缪因知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证券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邢会强教授就操纵ETF成立要件、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的法律规制、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内幕交易公平基金制度的构建等主题展开精彩演讲。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浙江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吕炜�,南京大学法学院曾洋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证券法研究中心主任傅瑜副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耿利航副教授、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长周伦军作评议。

(左上周伦军审判长、盛学军教授,左下张保生、右上邢会强教授、右下杨秋林副处长)
第三组围绕“注册制下的证券监管制度研究”的主题展开演讲及讨论。上半场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杨卫东与浙江万好万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詹纯伟共同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助理研究员金幼芳,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东方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肖伟教授就我国政府金融监管协调法律制度、证券监管“做-查模式”的转型、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监管、上市公司退市与转板制度等主题展开精彩演讲。金幼芳博士对于我国金融监管协调制度提出如下构想:第一,金融法需要一致性规定金融监管协调的基本制度。第二,完善人民银行牵头人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第三,确立政府金融监管协调内容范围的制度。第四,建立政府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和平台制度。第五,明确中央与地方政府金融监管的监管协调制度。由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处长王强、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杜晶、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高丝敏、复旦大学法学院许凌燕副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傅穹教授进行评议。

(左上杨卫东副总经理、左下王强处长、右上詹纯伟副总经理董秘、右下金幼芳)
下半场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于腾群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陈瑞主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者杨光,广东韶关学院张保红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李莘副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董新义副教授围绕证券质押的制度困境与解决路径、证券登记结算的基本原理、可撤销证券错误交易判别标准等主题发表了演讲。由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宋一欣、华东政法大学陈岱松教授进行评议。

(从左到右:陈瑞副总裁、于腾群副总经理董秘、张保红教授)
第四组围绕“金融创新的法律制度构建与完善”的主题展开。上半场由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金剑峰主持。兰州大学法学院讲师白牧蓉,辽宁大学法学院田春雷副教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副所长蓝冰就互联网金融时代的混业经营趋势与监管制度应对、公司债的风险的法律控制、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与监管等主题展开演讲。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勇飞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洪艳蓉副教授、天津工业大学讲师杨海静、西南政法大学曹兴权教授、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教授进行评议。

(左一金剑锋副庭长、右上洪艳蓉副教授、右下田春雷副教授)
下半场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倪受彬教授与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许华青共同主持。由同济大学法学院刘春彦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姚誉作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袁达松教授、西北大学法学院刘丹冰教授围绕程序化交易监管、论证券市场危机管理、文化企业股票融资法律问题等方面以比较视野展开演讲。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所苏洁澈副教授、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胜、华东政法大学冷静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王涌教授予以精彩评议。

(左上倪受彬教授,左下刘春彦副教授,右许华青副总经理)
论坛闭幕式由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社科院周友苏教授主持。周友苏教授代表主办方及承办方对与会参加研讨的领导、学者和代表表示衷心感谢。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社科院周友苏教授)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董安生教授和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曾筱清教授对优秀论文评选过程进行说明,宣布获奖优秀论文名单:一等奖一篇,二等奖四篇,三等奖五篇,并举行颁奖仪式。

(从左到右:郭锋教授、董安生教授、曾筱清教授)

(郭锋教授与一等奖获得者邢会强教授合影)

(甘培忠教授与二等奖获得者张保红、金幼芳、袁康合影)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冯果教授,北京大学蒋大兴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李有星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总结。冯果教授指出此次会议呈现三大特点:更加灵活、更高参与度、更加务实。蒋大兴教授就注册制如何落地、公开融资和非公开融资的界限进行深入总结与升华。李有星教授表达了对证券法学研究会领导老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领导老师、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领导老师、与会嘉宾、协办单位、媒体记者以及勤奋踏实工作的会务组同学们的衷心感谢,并期待今后光华法学院能够成为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以及证券法领域交流学习研究的一个重要基地,热忱欢迎大家再来。随后,周友苏教授代表证券法学研究会宣布2017年年会的举办权将移交给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宋晓燕教授通过简短的“为什么办、能不能办、怎么办”表达了对于即将承办年会的期待与信心。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宋晓燕教授)
最后,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郭锋教授致闭幕词,郭锋教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对未来金融法学研究以及证券法学研究会建设的建议与期许。郭锋教授高度评价了此次年会,表达了对光华法学院、互联网金融研究院的感谢。同时郭会长表示,尤其感谢承担本次大会主要会务工作的李有星教授及其团队的辛勤付出,经过历时近一年的筹备呈现给大家一场别开生面的学术盛宴,称赞李有星教授的团队是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颜值”的三高团队,整个会务让与会嘉宾感受到十分细致周到、温馨温情,堪称“一流的会务”!至此,“注册制改革背景下的中国证券市场法治建设”理论研讨会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经久不息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此次会议必将助推我国证券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与完善!

(闭幕式主席台)
本次会议的会务工作主要由浙江大学李有星教授及其团队承担,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邢会强副秘书长给予全程指导。会议圆满举行,参加会务组工作的同学们深感荣幸与喜悦。回首过去,历时近一年的筹备,在老师的带领下,从宏观的统筹规划到微观的不遗巨细,大家反复斟酌力臻完美。展望未来,李有星教授团队也将秉承勤恳严谨、敦本务实的作风砥砺前行!会议期间,会务组人员与郭锋会长等领导合影留念。

(浙江大学会务组成员:李有星教授、叶勇飞副教授、林俐老师、周淳老师、卢开艳老师、李红霞老师、于娉老师、施嘉老师、张馨月老师、陈飞、金幼芳、李杭敏、胡晓治、朱悦、王琳、周文辉、郑莹洁、卢意、要睿琪、侯讷敏、游通、祁琦琦、侯凌霄、柯达等)
(博士生王琳/供稿,侯讷敏/摄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