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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一带一路’倡议与海洋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6-28 点击次数:1812

    2016年6月24日至25日,由浙江大学主办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和浙江大学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中心共同承办的第五届浙江大学海洋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浙江大学舟山校区如期召开。此次会议主题为“一带一路倡议与海洋法”,由国际著名海洋法专家、浙江大学海洋法律与治理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邹克渊教授担任大会主席。与会代表均为海洋法领域知名专家和学者,分别来自于中国(含港澳台地区)、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日本、意大利、新西兰、韩国、新加坡、菲律宾、越南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会议开幕式由邹克渊教授主持,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副院长阮啸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勇敏教授致开幕词,欢迎各位专家的到来。

 

 

    开幕式结束后,会议正式进入专题讨论。此次会议分六个单元,各专家学者就各自议题进行了内容丰富的报告并展开热烈讨论:

    第一单元主题为“一带一路倡议与海洋利用”。清华大学法学院Tony Carty教授首先详细阐述了海洋与陆地在国际法谈论中的重要性,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从陆地与海洋这两个通道联结亚洲与欧洲,对于现有经济、科技、人类活动的格局会起到改变作用,为此,国际法新秩序的建立十分有必要。随后,韩国仁荷大学法学院Seokwoo Lee教授从韩国视角分析了“一带一路”倡议对东亚各国海洋合作的影响,特别是海上安全方面。他认为,周边国家的经济发展会受益于‘一带一路’倡议,但也不否认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该倡议不仅仅以经济为关注点,更是中国地缘政治战略中的重要部分。来自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公约研究中心张仁平教授简要介绍了“一带一路”倡议的产生与重要性,认为海事与航运在该倡议实施中将占有重要地位,并提出了应对相关问题的法律适用的建议。而后,本单元主持人邹克渊教授与评议人菲律宾大学法学院Jay Batongbacal副教授对各位发言人做了精彩点评。

 

 

 

    第二单元主题为“海上通道与航运安全”。首先,来自意大利热那亚大学的Lorenzo Schiano di Pepe教授首先介绍了从马可波罗时期至今航运与海洋利用的发展,用两个案例阐释了海洋法对亚欧大陆之间航运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对于国际通行的海峡以及北极海域的航行。英国诺丁汉特伦特大学法学院David Ong教授分析了南海地区航行自由、自然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案例分析为主线说明了在国家实践与国际仲裁案件中环境保护要素越来越受重视。本单元最后一位发言人是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法中心研究员Shaun Kang,他分析了世界海事组织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关系。最后,本单元主持人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学院Ted McDorman教授与评议人越南外交学院Minh HD Tran就此环节的议题进行总结。

 

 

    第三单元的主题为“海港与互利互通”。Ted McDorman教授分析了在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北极地区船舶航行所设置的法律框架,随着Polar Code从2017年生效,首次建立为实现船舶北极航线商业化的安全规范,新的问题将由此产生。山东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张超代张晏�教授作了关于“海上丝绸之路”与中国海军外交政策的报告,提出我国设立和平时期海军发展细则的必要性。随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王佳艺代香港科技大学朱玲博士作了题为“海港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地位”的报告。最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航运法律学院郑志华老师分析了协调运输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指出此种“协调”对于不公平竞争的规制及符合高效有序的运输的重要作用。本单元主持人张仁平教授与评议人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法中心研究员孙振就此环节的议题进行了点评。

    第四单元的主题为“海洋资源的管理和利用”。澳大利亚卧龙岗大学法学院院长Warwick Gullett教授分析了双边渔业合作如何发展才能将渔业管理措施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并以澳大利亚与法国、中国与美国的合作为例,对国家如何与邻国进行渔业合作提出建议。接着,葡萄牙新里斯本大学法学院的Vasco Becker-Weinberg教授分析了关于红海/地中海海上合作的法律适用,并提出要将国际社会更广泛的利益作为一个整体考虑。最后,本单元主持人国际海底管理局大会主席、联合国海洋法法庭前副主席Helmut Turek大使,以及评议人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法中心研究员Leo Bernard就此环节的议题与讨论进行了总结。

    第五单元的主题为“海上执法与合作”。韩国前海岸警卫队前总警监Suk Kyoon Kim博士探讨了朝鲜核问题,引起了大家的兴趣。随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赵骏教授分析了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框架下的海上非传统安全问题,并探讨了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如何互动,视角新颖并有深度。台湾政治大学法学院陈贞如副教授分析了海商法实施、海上合作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关系。随后,主持人韩国仁荷大学法学院Seokwoo Lee教授和评议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宋永新教授就此环节的议题进行了既风趣又精辟的总结。

 

    第六单元的主题为“内陆国的出行便利”。首先,Helmut Turek大使提出内陆国与沿海国一样拥有海洋权益,特别是在国际公约中内陆船旗国的参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各利益相关方妥协的产物,但是对于内陆国在专属经济区开发生物资源、科研并没有合理关注,国际海底的利益分配似乎对其也是不利。随后,美国爱达荷大学法学院教授Anastasia Telesetsky分析了内陆国在参与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与管理中的角色,提出专属经济区的渔业配额的设置可以帮助内陆国分享到海洋资源。最后,本单元主持人Warwick Gullett教授与评议人日本武藏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Chie Kojima进行了点评。

    至此,第五届浙江大学海洋法国际学术研讨会之“一带一路倡议与海洋法”圆满落幕,邹克渊教授做了会议总结并对与会的专家学者对此次会议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供稿人:张蕾)
(摄影:舟山电视台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