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作为判例评析的“一鱼三吃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7-25 点击次数:1070

  近日,“中国宪政网”公众号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贵松副教授的精心组织下专题推送了公法所章剑生老师和2013级博士生郭兵、黄琳针对“中国行政审判指导案例”第22号案例“黄银友、张希明诉湖北省大冶市政府、大冶市保安镇政府行政允诺案”(简称“黄银友”案)的三篇判例评析文章,分别为:《行政允诺的认定及其裁判方式——黄银友等诉湖北省大冶市政府、大冶市保安镇政府行政允诺案评析》(载《交大法学》2016年第2期)、《行政允诺司法审查路径之反思——基于黄银友案展开的分析》(载《行政法论丛》第17卷)、《论行政允诺范式的阿基米德支点——以“黄银友案”为分析对象》(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年第4期)。
  透过黄银友案,黄琳在其文章抽象出了行政允诺二阶段论之范式,并通过剖析其他涉及行政允诺的司法实例以检视这一初步范式,此外该文还指出涉及行政允诺的司法实践易与他类案由发生复合。郭兵在其文章中认为作为复合式的行政行为,“行政允诺行为”的定型化存在缺陷,进而导致了其司法审查的困境,而基于现代行政法律关系论的分析视角,并通过行政法律关系的审查方式,对于拓展类似新型行政案件的审查路径具有指导意义。章剑生老师在其文章中则认为行政允诺是一种单方的行政行为,法院通过采用“双层裁判结构”,即先确认是否具有某种法律关系,然后审查被告是否具有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这是一种具有创造性的且便宜性解决行政争议的裁判方式。
  上述三篇判例评析论文均源于2014年夏学期章剑生老师的“行政法判例研析”博士生课程,在这次课程所安排的7组不同类别的判例中黄银友案引起了大家的热烈讨论。之后,黄琳和郭兵均以此案为重点研究对象完成了课程论文,并先后提交章剑生老师主持的“行政法判例研读”报告会进一步研讨:在2014年6月30日举行的第13期研读会上黄琳做了报告;在2014年9月29日举行的第14期研读会上郭兵做了报告。“中国宪政网”推送了这三篇判例评析文章后,章剑生老师将其形象地称为“一鱼三吃法”。这种“一鱼三吃”式的判例评析是近年来章剑生老师所倡导的“个案—规范”式行政法分析范式影响下的产物,也在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浙大公法”的独特风格。

 

供稿人:郭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