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4日至30日,我院师生应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的邀请,参与了为期7天的以“职业道德与专业操守”为主题的内地法律学生访港交流活动。本次交流活动由我院外事科卢君燕老师带队,6名学生参与。一同参加此次活动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南京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三所内地高校的师生。
在香港法律教育基金会会长陈小玲女生、基金会吴筱美女士,以及来自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学生志愿者的带领和陪伴下,同学们先后拜访了香港终审法院、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申诉专员公署、香港警察学院、香港廉政公署、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香港律师会、香港地政总署和香港地产代理监管局。这次以“诚信”(Integrity)为主题的学术交流活动从第一天开始每天都带给同学们非常多的感受。
开学礼
到港第一天下午,基金会陈小玲会长、基金会周会长和基金会捐助人之一的李韶博士和李梅以菁博士夫妇为本次访港的众位内地师生举行了见面会,并就教育意义、教师使命及法律人才培养与带队老师们进行了深入探讨。
第二天,陈小玲会长、王鸣峰资深大律师等悉数到场为同学们举行正式的开学典礼。陈会长向同学们介绍了成立法律教育基金会的初衷以及本次交流活动以“专业道德与职业操守”为主题的原因,揭示了“专业道德与职业操守”背后的“诚信”一词。随后,王鸣峰资深大律师向同学们讲解了香港大律师必须坚守的四大“诚信原则”,并耐心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周会长、陈会长、两位博士与我院师生合影)(王鸣峰资深大律师在回答同学提问)
拜访香港终审法院、大律师公会
当天下午,香港著名律师绍律师带领同学们参观拜访香港最高审判机构——香港终审法院,曾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大法官的陈法官为同学们介绍了终审法院的历史、审判规则、审判程序,并着重分析比较香港普通法系审判制度与内地大陆法系审判制度的不同。言辞中,陈法官不仅骄傲于香港是世界上法治最健全的地区之一,更是对内地的法律发展、全中国的法治未来充满信心,并语重心长地教育同学们“整个中国的法治未来靠在座的每一位同学,我们要对自己的法治充满信心,为已经发展起来的法律感到骄傲”。
(陈法官、绍律师与我院师生在终审法院合影)
在结束终审法院的参观拜访后,同学们来到了香港大律师公会,公会副会长以及两位大律师与同学们进行了会谈,简要回答了作为讼务律师的大律师的工作以及香港大律师公会如何监管大律师的职业操守等问题,并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对大律师的一系列问题。最后大家合影留念,第二天的行程结束。
(公会副会长及两位大律师在与同学们进行座谈)
拜访香港申诉专员公署、香港警察学院
第三天,同学们首先来到了坐落维多利亚港边的香港申诉专员公署,了解他们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等。与内地信访局等部门不同的是,只要经过查证,证实香港市民针对政府部门的行政失当行为、涉嫌违反《公开资料守则》的行为、关乎广大市民利益行为的投诉是合理的,那么申诉专员公署必须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即便是未经市民投诉,公署如果发现不利于公共利益的政府行为也可主动调查,最后通过调解等方式得以解决。申诉专员公署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程序,可以使针对政府部门的投诉案件得到近乎百分百的处理,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市民。不包庇政府、不拒绝投诉、查明真相判别是非便是申诉专员们的“专业道德与职业操守”。
(申诉专员公署工作人员在回答同学提问)(我院师生在申诉专员公署合影)
随后,同学们参观了香港警察学院。香港警察学院是香港警务处的一个部门,三位警司分别介绍了香港警察职业操守中的一些规范、香港警察级别的划分、香港警察的培训与教育等,并带领同学们参观了正在上课、有志成为警司或警员的学员们的课堂情况以及他们整洁的寝室,让同学们了解了香港警察对职业操守的高标准严要求、对警察事业的骄傲之情,以及成为香港警察培养过程的艰辛。
(同学们参观警察学学员寝室)
拜访香港廉政公署、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
第四天上午,同学们来到了期盼已久的廉政公署(ICAC)。在这里,同学们了解了香港反贪历史,以及廉政公署的成立背景、工作内容、部门划分、权力运作方式、对廉政公署的监督管理以及廉政公署展开的针对青少年的教育情况。让同学们感触颇深的并不是廉政公署高效的执行力或像港剧里演绎的公署工作人员现场工作情况的严肃,而是廉政公署非常注重对青少年“诚信”的教育,他们设计开发了一套适用于青少年的卡通动画宣传片,甚至在大学中,廉政公署也招募不少同学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这种从娃娃抓起的教育方式,培养了每一位香港市民根深蒂固的“规则意识”。
(参观香港廉政公署合影)
当天下午,同学们拜访了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在公署黄专员的介绍下,同学们得知,为了保护香港市民的网络私人信息安全,香港政府特意成立了该机构,并通过接受投诉、正式调查、民事赔偿、执行等程序处理市民的投诉问题,并辅以网络监管、教育公众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方式等途径保障个人隐私资料的安全。
(公署的黄专员在为同学们讲解公署工作情况)
拜访香港律师会、地政总署
第五天的访港活动同学们首先来到了香港律师会,在这里,前任律师会会长、现任律师会会长以及其他律师与同学们进行了会谈,向同学们介绍了香港的大学生成为律师的培养过程和内地学生或律师如何在香港成为律师的方式、香港律师会对律师的监管、香港律师与大律师的区别和工作上的关联等问题。同学们也进一步了解了香港法律教育、律师制度与内地的不同。
(基金会陈会长、香港律师会现任会长、律师会律师与四所高校师生合影)
在地政总署,工作人员向同学们介绍了香港政府征收征用土地的规定,以及非因公共利益需要不得征收征用土地的限制和相关征收征用程序等。
(总署工作人员与四所高校师生合影)
地产代理监管局
访港交流活动的最后一天,为了让同学们更加深刻地了解“诚信”理念贯穿香港生活的方方面面,基金会安排同学们拜访了为专门监督房产交易第三方而设立的地产代理监管局。在监管局,通过宣传短片,同学们了解到在香港的房产交易中,任何第三方机构,包括地产代理(内地俗称的中介)、物业、售楼处等人员必须经过一年多的培训和考核才能取得执业资格,无执业资格进行执业都属犯罪行为的严格规定,以及房屋预售合同的严格限制规定等。
(监管局工作人员在向同学们讲解监管局工作情况)
结业典礼
7月30日下午,基金会为同学们此次访港活动举行了结业典礼。众位公署专员、资深大律师、著名律师、大学教授等悉数到场,与此次访港交流活动的四所高校同学们分享了自己的职业经验、进行了学术问题的探讨等。随后,我院沈伯迪同学代表我院师生对此次访港之旅中的感受进行了发言。黄专员、陈会长等为同学们颁发了结业证书,随后与同学们进一步交流分享经验。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黄专员、基金会陈会长为我院同学颁发结业证书)
经过一周的交流活动,我院师生不仅学习、了解了香港的法律制度、政府部门划分,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香港的法律制度,也与香港和其他三所内地高校师生在交流过程中建立了深厚友谊,更重要的是深刻领会了“诚信”(Integrity)的深层含义,以及其在每个法律部门及公民心中的重量,也启发了同学们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将始终坚守职业道德与专业操守,践行诚信,为国家法治的未来不断努力。
(内地四所高校师生合影留念)
文/蒋河丹
图/谢玮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