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概念产生于习近平同志任浙江省委书记时推行的“法治浙江”实践。
“法治浙江”成为一大批法学家深入基层法治实践、进行协同创新的一个契机,法治指数实验因此成为全国法治创新实践的一个样板。
2012年,钱弘道教授在主持中国首个法治评估体系、中国内地首个法治指数、中国首个司法透明指数以及首个电子政府发展指数等实验式研究的基础上,首次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概念。
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或者叫“法治实践的中国学派”,是以中国法治实践为研究对象,以探寻中国法治发展道路为目标,以创新中国法律制度和法治中国理论为具体任务,以实践、实证、实验为研究方法,注重实际、实效,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术流派。 一个“实”字可以概括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全部特征。所谓“实”,就是指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注重“实际”、“实践”、“实证”、“实验”、“实效”、“实学”。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追求理想主义、现实主义、实践主义的科学结合,既强调思想,又强调行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践行实事求是、知行合一的思想,是实践理想主义者。
《中国社会科学报》先后发表多篇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讨论文章。
《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开辟“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及其理论”专栏。
《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报刊相继发表或转载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有关讨论文章。
《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主要出版物之一,每年不定期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全部精装上市,集中展示以实践为鲜明特色的学术动态和成果,设有随笔短论、学术论文、学术讨论以及学术演讲等栏目。
《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英文版将适时推出。
我们有理由期待《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作为一个学术品牌的影响力,我们有理由期待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作为一个学术流派的影响力,因为我们正处于一个伟大的法治革命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