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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弘道教授出席首届互联网法律大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2-10 点击次数:359

    2016年11月19-20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阿里巴巴集团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公安厅支持,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和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协办,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承办,以“古典与现代,传统与未来”为主题的2016年互联网法律大会•电子商务法律论坛,在浙大之江校区顺利举行,近200名各界精英齐聚一堂,共商互联网法律的未来。


    浙江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钱弘道出席互联网法律大会,并在“互联网生态的综合治理”单元发表主题为“大数据的基本特征”的演讲。钱弘道教授首先回顾“量化法治”、“大数据法治”和“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进而提出大数据法治应当包含“大数据”和“法治”两个概念。法治研究应该高度重视数据思维、量化思维和实证研究方法。钱弘道教授总结了大数据法治的基本特征,从“精准型”、“智慧型”、“效率型”、“合作型”等方面一一展开阐述。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总监连斌先生就钱弘道教授演讲内容提出“大数据真实性”的议题。大数据法治引发在场嘉宾的思考,互动热烈。


    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社会价值,同时也给法治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传统的法治思维已然不能解决大幅上升的互联网法律问题。大数据法治是今后法治系统工程的一个形态。“法治浙江”十年中出现了法治指数、司法透明指数、电子政府发展指数等典型量化法治实验案例,实际上昭示了大数据法治进程的开始。

 

(童岚冉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