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民法总则》研讨会暨第五届“比较民商法与判例研究学术研讨会”会议议程
2017年5月27日 上午
开幕式 (8:30-9:00)
【8:30-9:00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术报告厅】
主持人:朱晓�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所长
致辞人:(每人5分钟)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院长 马洪教授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浙江省民法学会会长 陈信勇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宋晓燕教授
《学术月刊》总编辑 金福林
主旨报告(9:00 - 9:45)
题目:正确解释民法总则 完善民法的立法体制
发言人:张 谷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刘言浩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合影、茶歇(9:45 - 10:00)
第一单元(10:00 - 12:00)
(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5分钟)
地 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术报告厅
主持人:陈信勇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
1、 题目:从二位阶到三位阶:《民法总则》第10条法源条款的解释与补充
于飞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教授
2、 题目:绿色原则何以入民法典
马洪 上海财经大学 教授
3、 题目:论民法典立法讨论中不同类型问题的轻重缓急
王文胜 湖南大学法学院 助理教授
4、 题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编辑背景与结构调整——以《民法总则》的通过为起始点
王竹 四川大学法学院 教授
评议人:
易 凌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 教授
庄加园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汪 洋 清华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自由讨论
午餐、午休(12:00 - 13:30)
2017年5月27日 下午
第二单元(13:30 - 15:30)
(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5分钟)
地 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术报告厅
主持人:杜爱武 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1、 题目:论意思表示错误的理论构造
龙俊 清华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 题目:电子商务合同的要物化现象
班天可 复旦大学法学院 讲师
3、 题目:效力性强制规范与私法自治——兼评《民法总则》第153条第1款
冉克平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教授
4、 题目:论法定条件的教义学构造
冯洁语 南京大学法学院 助理研究员
5、 题目:无因管理的理论构造与中国的制度选择
李中原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教授
评议人:
韩家勇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副教授
张凇纶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石冠彬 海南大学法学院 教授
自由讨论
茶歇(15:30 - 15:50)
第三单元(15:50 - 17:50)
(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5分钟)
地 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学术报告厅
主持人:周友军 北京航天航空大学法学院 教授
1、 题目:《民法总则》中的代理制度评析赢
杨代雄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教授
2、 题目:“不得代理”释评——以《民法总则》第161条规定为中心
陈传法 北京化工大学法学院 教授
3、 题目:《民法总则》第171条第3款的选择竞合
李建星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讲师
4、 题目:《民法总则》的不当得利条款评析
娄爱华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副教授
5、 题目:《民法总则》民事责任章评议
叶名怡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授
评议人:
严 城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授
胡东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肖 俊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讲师
晚餐:18:00
2017年5月28日 上午
第四单元(9:00 - 11:30)
(报告人每人15分钟,评议人5分钟)
地 点: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会议室
主持人:周江洪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教授、副院长
1、 题目:诉讼时效制度的现代更新:政治决断
朱虎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 题目:诉讼时效适用的例外
姜海峰 江苏大学法学院 讲师
3、 题目:人体组织与民法总论:一个立法不应回避的问题
徐铁英 四川大学法学院 副研究员
4、 题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立法的现实基础与未来思路
管洪彦 山东政法大学 副教授
5、 题目:“虚拟财产权”的证立及其体系安排——兼评《民法总则》第127条
李岩 辽宁大学法学院 教授
6、 题目:《民法总则》中法律行为规范与商事单行法的冲突
党海娟 西北政法大学 讲师
7、 题目: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商事规则的连结点
纪海龙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学院 副教授
评议人:
朱晓�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教授
周 淳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讲师
闭幕式(11:30 - 11:45)
主持人:陆青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副教授
发言人:
朱晓�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