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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6-07 点击次数:2801

各位2017届毕业生:

你们好!
   
为了让同学们能提前了解毕业就业各环节的有关事项,现将毕业离校环节的安排通知公布如下,其中部分事项具体通知将会在学校办公网公布,请各位同学关注近期学校和学院的通知更新:

 

内容

时间

地点

责任人

备注

完成生源的最终核对工作

531日前

浙江大学就业网

各就业负责人

531日以后不再新增生源

毕业生体检

619

学校各大校区医院

毕业生本人

具体通知详见校医院。体检表交给班长,由班长619日统一交到主楼114(本)/主楼112(研)办公室用于装档案;个人在无法参加统一体检毕业生,可以到校医院体检后将毕业生体检表于630日上交。个人如近期参加过就业体检,可以复印就业体检表到校医院防保科领取毕业生体检表,然后逐项向医生申请直接认定,不进行体检。

发放本科生学位服

6

主楼107

各班班长

由各班班长汇总班级的学位服名单,收齐押金(每件100元,统一归还学位服时退还),统一于当天(可提前)至主楼107办公室领取。

发放研究生学位服及归还

6

主楼112

各班班长

 

发放院衫

612

主楼107/主楼112

各班班长

当天1030-11:30,请各班派代表前来领取。

毕业照拍摄

613

之江

各班班长

小班自行邀请本班相关老师参加,女生勿穿高跟鞋、厚底鞋和短裙;地点为之江大草坪。请穿学位服。集合时间暂定为为16:00,地点为之江大草坪。

学院毕业嘉年华活动

613

之江

各班班长

全校区。如下雨另行通知。

毕业生鉴定(毕业生登记表)、优秀毕业生确认和思想教育工作

624日前

主楼107

各本科生班班长

由各班班长在填写好详细班级意见和导师意见后,在619日早上1100前将毕业生登记表以班级为单位交到主楼114办公室。毕业生登记表将装入档案,请认真书写。

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624日前

主楼107

各团支部团支书、团委组织部

毕业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请各班团支书收齐团员证,统一到学院团委107办理。

学院毕业生党员教育

6

党员之家

党员之家

 

毕业生党员主题支部生活

6月中旬及下旬

党员之家

各支部书记

 

毕业生代表座谈会

622

主楼203

各班级代表

 

学校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629日下午(暂定,以学校通知为准)

紫金港

各班班长

具体时间、上车安排等待学校通知后再定。请穿院衫,带好学位服和学位证封皮。

学校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630日下午(13:30,以学校通知为准)

紫金港

各班班长

具体时间、上车安排等待学校通知后再定,链接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5&object_id=117671

626-630日主楼107领取亲友邀请函,每名毕业生亲友不超过3名。

630日下午请穿院衫,带好学位服和学位证封皮,统一乘车或者自行开车前往紫金港,然后统一乘车返回之江。

学位获得者穿好学位服进主场。学位获得者按组,依序上主席台,首先与台上的2位院(系)领导握手,随后上台接受学校领导、院士、教授的祝贺,并将学位帽上流苏从右侧拨到左侧,合影留念,最后行至另一侧的感恩席向师长就坐区域鞠躬行谢师礼。

就业协议(三方)录入及纸质协议书递交

630日前(第一批);721日前(第二批);810日前(最后一批)

主楼107

毕业生本人

公司企事业单位录用交纸质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出国的同学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国内升学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纸质材料上交地点为主楼107办公室。电子录入(除去保研和电子签约的所有同学)网址为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中心http://www.career.zju.edu.cn/default.html“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如还未录入的同学请暂时不取消vpn,可以充2个月的钱保证用到8月底。校外可用rvpn.zju.edu.cn登陆后在点“校内统一身份认证”即可进入,离校后仍可使用。电子录入请使用ie浏览器。关系到档案寄送、报到证开具,请务必按期录入。根据毕业生需要已开放纸质协议录入功能。签约及录入操作方法,详见:http://www.ghls.zju.edu.cn/chinese/redir.php?catalog_id=199&object_id=350023

办理离校手续

630日前

 

 

1.毕业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进入“网上办事”->“学生事务”栏目,点击“研究生电子离校”或“本科生电子离校”应用图标运行系统。毕业生提交毕业离校申请,并查看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咨询电话:87951669);

2.离校单各项审核联系信息:

导师:毕业生本人导师审核

学院资料室:86592716图书馆法学分馆审核(研究生全部将毕业论文上传图书馆网站学生论文栏目;博士和科硕另需交纸质版)

学院党委或团委:86592771(团员直接审核,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后会审核)

宿管中心:宿舍楼下办理

医保办:88981591(一般自动通过)

图书馆:86592716(法学分馆借还处还书结算)

保卫处:86592777(户口未迁入学校自动通过,迁入的待户口迁出会审核通过,见下面户口迁移通知)

网络与信息中心:87951669(自动通过)

图书馆(非涉密论文):自动通过

计财处:玉泉校区外经贸楼105房间(各项学费及教材费结算)

学院研究生科/本科生科:前面部门都通过后自动通过

转出党组织关系

627-28

主楼107

党员之家、各党支部书记

1.627日前开具出的党员关系介绍信请党员之家管委会及时下发至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请及时发放给各党员。

2.如抬头有误或未开可找学院主楼114(电话:86592771)重开(暑假不上班,可参看学院值班安排)。

3.介绍信回执务必寄回学院,收件地址: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主楼114办公室。(单位接收后一周内寄回),同时将回执拍照并按“班级+名字”命名好后在730日前传至党员之家公邮zjufxydyzj@163.com。

办理户口迁移证

628日至630

主楼107

毕业生本人

户口个人办理:

本科生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1.
以最新户口通知为准。可统一办理也可自行办理。
2.
带上身份证去紫金港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办理开具联系单,然后再去三墩派出所进行户口迁移证的开具。
3
.部分需要更改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方式办理:
(1)
更换就业单位的,凭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2)
迁回原籍的,凭原籍户口簿复印件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3) 
迁往其它地方的,凭当地派出所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到户籍所在地校区户籍办理点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4
.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籍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一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  电话:88206065

三墩派出所地址:古墩路76 户籍科电话:0571-56301836

 

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程序:
全部需自行办理。曾宪梓楼201之江校区保卫办开具联系单,然后再去九溪派出所进行户口迁移证的开具。

注:
一、户口迁回原籍的情况
1
、家庭户口薄复印件(地址页)
2
、报到证或者毕业证
3
、本人身份证
二、户口迁往单位
1
、报到证
2
、本人身份证
报到证上面地址与户口迁往地址一致的可直接去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
三、外校录取研究生
1
、录取通知书
2
、本人身份证

办理报到证

820日以前

主楼107

毕业生本人

程序:本人录入三方协议——核对确认报到证抬头——打印报到证(地点主楼107,(本科生经办王书剑老师86592771,研究生经办李冬雪老师86592771

第一批签订录入三方协议的同学:

本科生统一于627日上午,研究生628日上打印领取报到证。

第二批签订录入三方协议的同学:暂定724日打印领取。

第三批签订录入三方协议的同学:暂定811日打印领取。

领取学历学位证书

629日至630

主楼112

毕业生本人

打印全显示“通过”的毕业生打印离校手续单→交主楼112孙淑君老师→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毕业生档案寄送

930日前

 

学院寄送

程序:本人递交毕业生登记表、体检表且填写档案交接信息、开具报到证——班级汇总上报档案交寄信息——学院整理档案——学院寄出档案(本科生经办王书剑老师86592771,研究生经办孙淑君老师86592723

第一批签订录入三方协议的同学:

预计77日前寄出。

第二批签订录入三方协议的同学:待定,档案信息直接报送经办老师。

第三批签订录入三方协议的同学:待定,档案信息直接报送经办老师。

 

归还学位服

71

主楼107、主楼112

各班班长

本科生由班长统一收齐之后于73日下午17:00以前交至主楼107办公室(点清三套件,帽子、领巾、衣服),并领还押金,不接受单独退还研究生请在73日下午17:00以前交至112办公室。

托运行李

6月底

 学生活动中心

 

托运办理地点:学生活动中心大厅(顺丰快递、中国邮政)。

办理时间:630日、71日,9:0016:00

负责人:邓勇、金纳新,联系电话:1366665401313857168518;联系人:邵丽娟,联系电话:8659271215715762768

 

 
 

 

其他事宜:

1.欠缴学费、住宿费及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应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宿管办缴清学费、住宿费及欠款,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学费有欠款的可登录pay.zju.edu.cn交费,交清欠款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在半小时左右自动通过。

vpn上网帐号如有欠费的同学,请在各校区校园卡自助服务终端或登录vpn帐户自助服务系统(myvpn.zju.edu.cn)进行缴费(咨询电话:87951669),缴费后电子离校单系统将自动通过。
2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详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通知。
3
.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延期毕业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1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4
.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和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将行李分别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房地产管理处安排的房间,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再另行安排宿舍。
5
.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按照《关于做好2017
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99&object_id=350708)。

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团组织。
6
.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就业报到证。请各学院(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办理,并将肄业生的就业报到证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7
.所有毕业生无需再到校医保办现场办理离校手续。其中,本科毕业生在离校系统申请离校后,系统将自动通过;研究生申请离校后,由校医保办每日两次(上午10时、下午4时)批量操作通过。请毕业生妥善保管《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如在杭继续深造或留杭工作,再次参加市医保后可继续使用(咨询电话:88981591)。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即不享受公费医疗(普通门诊)。其中本科毕业生72日起不享受公费医疗(普通门诊),延期毕业的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各校区医院医保办按规定缴费,办理手续。市医保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831日终止。

82017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研究生院有关通知办理。

学院研究生科电话:0571-86592723

学院本科生科电话:0571-86592727

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571-86592728

 

光华法学院

20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