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7年接收免试研究生选拔复试安排(第二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28 点击次数:3546

 

一、复试名单:
本次复试名单将通过国家教育部推免系统予以公布,请同学们自行查看确认。


二、法学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流程:

1. 9月30日08:00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进行签到、资格复查、抽签等。
地点:之江校区主楼咖啡吧。
2. 9月30日09:30—11:30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之江校区主楼308。
3. 9月30日下午13:00 开始面试,地点:之江校区主楼203。
4. 下午面试候场在主楼一楼咖啡吧。

三、复试携带材料:(以下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用,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好,资格审查时提交)
1.本人身份证、已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盖红章的在校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或雅思、托福等成绩证明)及复印件;
3.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四、复试内容:
1. 笔试内容(笔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100分):
    法学硕士:法理学和民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笔试。
2 面试内容:①外语面试(口语);②专业面试。

五、面试方法:按抽签序号,每5人一组进行面试。

六、录取规则:
1. 法学院根据申请人最后的复试成绩降序排列,依次从高到低录取,直至推免计划额满为止。如最后出现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形,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2. 复试成绩包含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也不予录取。
3. 此次通过面试的同学,请于9月30日22:00前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填报、复试确认及待录取通知确认等步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学校研究生院将对拟接收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本实施办法由光华法学学院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lidongxue@zju.edu.cn。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教育教学中心
                                                                       2017年9月29日


交通及住宿的温馨提示:

(1)校区地址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浙江杭州之江路51号(杭州六和塔附近)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112、116,联系电话0571-86592723、86592727

(2)公共交通

K4路公交车:一公园—浙大之江校区—九溪

334路公交车:汽车南站—浙大之江校区—之江交通换乘中心

308/K308路公交车:开元路—浙大之江校区—转塘南

318路公交车:武林广场—浙大之江校区—桐坞高山茶村

杭州公交车为无人售票车,请大家自备零钱。

(3)之江住宿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内住宿可联系:

月轮山庄电话:0571-86592757,拨0咨询。

附近的旅店:

鲜屋商旅酒店(杭州西湖九溪店)http://hotels.ctrip.com/hotel/72557.html

杭州钱江山庄(钱江疗养院)http://hotels.ctrip.com/hotel/435239.html

建议不清楚具体地点的考生提前踩点,熟悉相关环境,以免当天过于匆忙,无法找到相关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