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在南京召开首批实习生欢送会,我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吴卫华老师及两位实习生沈一、庄鸿彬参加了会议。
欢送会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实习生制度”这一主题展开,议程涵盖了模拟法庭、颁发证书、表彰优秀实习生、进一步深化合作等多个方面。巡回区内12所著名法学院校的相关代表出席了会议。
我院实习生沈一、庄鸿彬参加了模拟法庭活动,分别担任两个案件中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两位同学均获得了虞政平副庭长、王旭光副庭长的肯定,沈一同学还被评为“优秀实习生”。
吴卫华老师在专题讨论时,首先代表学院向第三巡回法庭表示了感谢。吴老师认为,实习生制度能够让学生亲身参与到最高人民法院一线审判活动中,对于法学生的实践能力是很大的锻炼。同时,吴老师还向第三巡回法庭发出了盛情邀请,希望将来能邀请主审法官前往我院进行经验分享并做专题讲座,并希望第三巡回法庭与我院就实习生的选拔和培养达成进一步的合作。
第三巡回法庭王旭光副庭长表示,第三巡回法庭将进一步推进与巡回区内法学院校的合作,优化实习生制度,完善法院相应设施,为实习生提供良好的住宿和办公条件,解决实习生的后顾之忧,也希望各院校能够将最优秀的法律学子选拔到巡回法庭,参与实习,为法治现代化建设添一份力。
附:两位实习生的实习体会
实习体会
庄鸿彬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
2017年5月,我经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组织和任课教授的选拔和考察,被推荐并最终有幸成为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的首批硕士法律实习生,在三巡展开为期六个月的实习。半年来,我收获颇丰,向大家分享:
第一,协助参与案件办理,审慎撰写法律文书
行政案件在全庭案件受理量中占比较大,并且纠纷类型复杂多样。由于个人经验不足,我先从最简单的裁定案件写起,从受案范围到原被告资格再到起诉期限等等。但即使案情相对简单,也离不开对法律规范的正确适用以及事实的准确认定。积累了一定经验之后,我开始参与一些较为复杂行政案件的办理,范围涉及行政征收、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等。每个案件都需要阅读卷宗,分析归纳诉请及事由,结合原审查明事实,检索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基本看法。在此基础上,我在主审法官及法官助理的指导下独立撰写审查报告,并在旁听合议庭时充分领会主审法官的意见并完善自己的说理。经过老师的指导和自我学习,我逐渐掌握了办案要领。
第二,细致校对裁判文书,保障文书质量
三巡的裁判文书对辖区内下级法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裁判文书是行政裁判成果的集中体现,一切价值均系于文书的质量,而文书校对是确保文书质量的最后一道防线,作用不可谓不大。半年来,我协助书记员、法官助理校对裁判文书145份。每一次校对工作大致分为读校、点校和评校三步,不能有丝毫错漏。此外,这一过程也是学习如何办案的过程。校对一份文书犹如进行一次典型的案例分析,通过法官的论述了解如何对案件事实进行精确剖析,对法律规范进行精确解释,再通过严密的逻辑推导得出裁判结论,于我而言,这是校对文书最大的收获。
第三,积极参与调研工作,推动团队审判经验总结及理论升华
三巡肩负统一华东五省司法裁判尺度的重任。我到任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协助整理典型案例文书,和老师和同事们精心筛选出一百余个案例,提炼归纳出裁判要旨汇编成文,为统一裁判尺度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同时,我也初步了解了三巡行政庭的裁判尺度及裁判观点,为后续的工作打下了重要基础。在团队老师的指导下,针对今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我对其中的亮点,重点及存在的难点进行了梳理,并在学习报告会上做了分享。会上,主审法官及法官助理们针对我报告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很多有益的批评和建议,我受益良多。
第四,主动参加学习活动,积极参与文体活动
日常工作之余,三巡经常举办培训、学习会、主题讲座等活动,我收获颇丰。第一次行政法官专业会议上,我学到了行政法官们的专业思维与裁判观点;杜万华法官民法总则系列讲座上,我学到了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之间的同与异;卷宗整理业务指导会上,我学会了卷宗整理的常规做法和注意要点;法律信息科技系统使用培训会上,我学会了如何利用法信、理脉等网站检索案例、制作简明报告;马化腾科技讲座上,我看到了“互联网+”为司法工作、诉讼服务带来的便利。在三巡中秋文艺汇演中,我参演了小品,最终获得庭领导和观众的好评。在实习结束前夕,我参与了模拟法庭并担任被申请人代理人,再现案件的审理经过,展示了自己半年所学。
半年的实习倏忽而逝,我也将在实习后奔赴新的工作岗位,我会永远铭记在三巡学到的一切,不断提升自我迎接未来的挑战,砥砺前行。
实习体会
沈一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
2017年5月20日,我们作为三巡的首批法律实习生第一次来到了三巡。当天签约仪式结束后,周江洪老师说:“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都是最好的老师,你们在这里实习要好好学艺。”现在,当我回想起周老师的这一席话,再回望这几个月的经历,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点。
在三巡,能够接触到多位审判专家。第二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最高院副院长江必新法官是三巡的庭长,两位副庭长分别是参与过薄熙来案审判工作的王旭光法官和第七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虞政平法官,其余主审法官均是年轻有为的审判专家。平日里不但能有机会近距离和他们接触,更能够听到他们对案件独到的分析。
在三巡,能够接触到各种类型的案件。最高院的大部分案件均是再审申请案件,在收案后,主审法官会给实习生分配工作,主要内容是撰写审查报告。报告撰写、修改完后,就会进行合议。实习生也能够参与到案件合议过程中,与合议庭成员就案件处理进行交流。另外,我所在的团队是首个“三合一”审判团队,不仅会接触到各类民商事案件,还会碰到与环境资源有关的行政、刑事案件,这极大地开阔了我的视野。
在三巡的六个月,我充分认识到了课堂和实践之间的差异。在法学院学习时,即使在案例分析课上,也是对案情高度概括的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套用不同的理论进行分析,而缺乏对于证据、事实的认定和分析。但在真正的审判实践中,每一个案子的案情都并非清晰明了,在进行法律适用之前首先需要对事实作出认定,涉及到证据和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解亘老师有一次来浙大讲座,曾提到举证责任和证据对于实体法的重要性,但自己当时未放在心上。如今,我才真正体会到了解亘老师的这一论断。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交证据作出认定,进而形成内心确信,这是法律适用的前提。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三巡的实习生学科背景不同,在交流时能够了解到其他学科的前沿知识。刑事团队曾组织过“网络犯罪的刑法解释”读书分享会,向我们展示了刑法解释原理如何应对网络时代的新型犯罪,对于民商法亦有值得借鉴之处。
巡回法庭制度拉近了最高院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而最高院的实习生制度则拉近了法学生与最高审判机关的距离。六个月的时间虽如白驹过隙,体验的生活、学到的知识却将永远留存在脑海中,值得反复回味。希望巡回法庭实习生制度能够继续下去,也希望学弟学妹们都有机会亲身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