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创文明和谐家园――记2018年春法律诊所“送法进社区”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4-08 点击次数:599
2018年3月30日下午,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诊所、浙江大学清源学社联合组织的“送法进社区”活动走进九溪社区和海月桥社区。本次“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创文明和谐家园“活动是在胡铭老师、吴勇敏老师、陈信勇老师、章剑生老师、高艳东老师、许建宇老师、陆青老师、吴竹群老师等的指导下,与九溪社区居委会、海月桥社区居委会合作开展的,共有23名诊所的研究生参加。通过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法学学子希望能让社区居民更切实地了解实用的法律知识,以及常见法律纠纷的解决途径,从而为促进我国和谐、法治的社会建设助力、添彩。

迎着三月的春风,诊所同学们分成两队从之江校区后门出发,分别于九溪社区公交站转盘处、海月桥社区十亩田家园展开此次送法活动。从搬运桌椅、悬挂横幅、摆放咨询台、分发普法宣传册,到细心地讲解日常法律知识,同学们为了让普法活动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不遗余力地发挥各自的能力。在仅仅三个多小时的时间内,二十几位同学齐心协力,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帮助社区居民答疑解惑。有些社区居民不好意思靠近咨询台,坐在远处凉亭里观望,同学们主动走近他们,向他们介绍普法宣传册上的知识并答疑解惑。
活动开始没多久,十亩田家园的一位老爷爷吸引了同学们的注意,他穿着红色的志愿者马甲,面带微笑地在咨询台前与同学们聊天。了解普法活动的内容后,爷爷回家拿来结婚证、并房协议书、房产证等材料,他告诉诊所的同学,老伴在搬进十亩田家园之后,经常逼他搬出去,并对他恶语相向。原来,当初在购买这套房子的时候,老两口一起出了钱,但最终房产证上只写了老伴的名字。现如今,老伴以此为借口赶他出家门,生气的时候甚至对爷爷拳打脚踢,爷爷说,如果老伴实在刁难地过分,他会向法院起诉。
仔细聆听了爷爷的问题,并查看了他出示的几分资料之后,同学们告诉爷爷,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结婚后买房的,该房产是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正常应该一人一半进行分割。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也是老两口的共同财产,老伴没有权利赶爷爷出家门。听了同学们的分析,爷爷的表情轻松了一些,他说,既然自己也是房产的共同所有人,以后就能安心地在这里住下去了。
经过一下午的普法活动,诊所的同学们了解到,社区居民最关心的是房屋租赁、民间借贷、婚姻继承以及房地征收等常见的现实生活问题。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节假日上班的工资、劳动者维护权益的途径等与《劳动法》相关的问题,也是社区居民关注的焦点。对于那些想寻求进一步法律帮助的居民,同学们向他们讲解了诊所工作服务指南,并建议他们在值班时间内通过电话咨询,或前往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四号楼202法律诊所值班室进行现场咨询。
通过此次的活动,同学们获益匪浅,并感叹法律专业知识不应只停留在书本中,更应灵活运用到日常生活中。法律问题活跃在居民生活的一举一动中,这也刚好印证了本次活动的主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创文明和谐家园”。学习法律不仅是为了更好地遵守法律,而且也是为了更好地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创建文明、和谐、公正、法治的美好家园。作为法学学子,在专业学习的过程中,更要牢记这一目标,为实现法律人的法治理想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