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与流程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4-20 点击次数:2655

为了2018年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招生复试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光华法学院复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如有变动或其他未尽事项,请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体检及资格审查事宜请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一、资格审查
时间:4月26日上午9点-11点30
地点:之江校区主楼112
考生本人持以下证件(均为原件)参加资格审查:
1.准考证(盖“体检已做”章)、有效居民身份证;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
(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学生证、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上获得的学籍查询结果以及保证书(下载附件);
4.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5.对现役军人除审查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审查所在军队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6.上述需核验的证件(准考证、保证书除外)均需备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交报考院(系、所)。
学院研究生科向考生收取各项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并由审查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结果的真实性后保存备查。
二、个人情况陈述:请自备一份学习和工作简历用于面谈。
面谈时间:上午9点15开始,单号地点:主楼205;
双号地点:主楼210;
等候室:主楼203
三、专业课笔试
时间:4月27日上午9点-11点;
地点:之江校区主楼308
四、专业面试
(一)具体安排
时间:4月27日13:00开始
地点:之江校区7号楼
休息室统一安排在7号楼201室。
第一轮专业面试各学科面试地点如下: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之江校区7号楼101
2.法学理论: 之江校区7号楼103
3. 刑法、国际法(海洋法):之江校区7号楼106
其中,刑法:下午13:00开始
国际法(海洋法):下午14:00开始
4.经济法学: 之江校区7号楼111
5.诉讼法: 之江校区7号楼202
6. 民商法学: 之江校区7号楼206,下午14:30开始
第二轮调剂联合面试视情况从16:00左右开始,地点在之江校区7号楼101。
(二)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及近期研究成果目录及著述原件或复印件;
2.硕士学位论文;
3.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4.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的书面陈述和证明。
5. 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书(字数1万字以上)。
说明:考生须按以上顺序把1-2,4- 5项材料装订成册,准备五份。专家推荐信只需两份原件。
(三)面试流程
1.全体复试者到场,导师组组长宣布复试开始并介绍有关信息
1)介绍复试组成员、记录人;
2)介绍本年度招考情况;
2.导师组组长宣读复试规则并主持考生以抽签等方式形成复试顺序
3.考生按复试顺序依次进行专业面试(不少于30分钟)
1)考生用英语自我介绍(3分钟)并回答复试组老师提出的有关问题;
2)考生介绍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书;
3)复试组老师围绕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书或者学科专业知识进行专业提问;
4)复试组就其他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每位考生回答完毕后退场,下一考生进场复试。第一轮所有考生复试完后,各复试组分别对考生进行评议,并依考生所报的专业不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同时确定第一轮拟录取人员,并召集考生予以公布。
(四)第二轮调剂联合面试
第一轮复试后未录取人员,可自主申请参加第二轮复试。但不得申请原报考专业的调剂,也不得被原报考专业录取。
第二轮复试程序、计分规则和录取方式同第一轮。
五、关于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的交通及住宿的温馨提示
1.校区地址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浙江杭州之江路51号(杭州六和塔附近)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112、116,联系电话0571-86592723、86598848
2.公共交通
334路公交车:汽车南站—浙大之江校区
308/K308路公交车:开元路—浙大之江校区—转塘南
318路公交车:武林广场—浙大之江校区—桐坞高山茶村
杭州公交车为无人售票,请大家自备零钱,或使用支付宝乘车码扫码乘车。
3.之江住宿
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内住宿可联系:
月轮山庄电话:0571-86592757,拨0咨询。
建议不清楚具体地点的考生提前踩点,熟悉相关环境,以免当天过于匆忙,无法找到相关地点。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