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14时30分,以“新行政法及其走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7号楼106室举行。本次讲座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主讲,我院胡敏洁教授主持。
于安教授主要从新行政法的产生背景、内容以及未来走向等几个方面来阐述本次的主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共行政本身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使得公共行政和传统法律有了极大的脱离和改变,导致大量决策在传统法律之外作出。于教授认为市场对当代的公共行政起了决定性作用,而市场又被全球化所主导。因此,当代行政法不能离开经济全球化来看公共行政。于教授以Carol Harlow学者的著作和中美贸易战为例进行了深层次的展开。
那么新行政法新在哪里?于安教授从美国行政法演进的新模式和德国新行政法切入,最突出的一点是,基于市场的管理主义代替了此前行政法所秉持的正义原则,其后果是结果主义和契约治理。行政组织结构的革命,将私营部门的管理规则引入了公共部门,对传统行政法的基本要素发起冲击。国内的公共部门展开市场取向改革,主要分为政府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与非民营改革,将绩效管理引入行政机构,公共事业向企业化发展,以提高行政效率。新行政法以提高效率为目标,行使行政职能为目的,判断标准不再是合法与否,而是职能是否体现,争议是否解决。新行政法的主体是合作治理框架下的契约制,这是存在内在冲突的机制――价值和效率的冲突。一方面,市场激励机制确实能在公共领域内提高效率;另一方面,市场也对公共价值带来冲击,带来了价值赤字。这些冲突使得新行政法在争议中蜿蜒前行。
“国家又回来了”将是新行政法的未来走向。经济全球化后的种种变化,破坏了社会得以稳定的分配机制,带来了激励机制的紊乱,最终又体现在政治上。与WTO相比,USMCA和TPP协定中非贸易事项的占比有明显提升,已然认识到完全依靠技术和经济的贸易机制不会长久,需要“看得见的手”来加以调节。
于安教授用幽默诙谐的讲解和生动有趣的例子详细介绍了新行政法,引发了在座老师和同学们的思考。在互动环节,大家针对“实现行政职能和合法性关系?”、“中国的公共行政在效率价值双缺失的情况下,如何发展?”、“新行政法的调整范围”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整场讲座内容充实,气氛轻松,于安教授对新行政法及其走向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着重介绍了市场机制对公共行政带来的重大影响。最后,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文字、摄影:龚思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