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鸣起副会长在法治与改革国际高端论坛(2018)上的致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1-09 点击次数:609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 张鸣起

 

 尊敬的主持人、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各位亲朋老友:

 大家上午好,我很高兴应邀同各位一起聚在西子湖畔出席这次的法治与改革高端论坛。这次论坛以“全球治理与国际法为主题,我认为对于这一步加强新时代国际法理论创新,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体序变动,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等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我代表中国法学会,向出席本次论坛的各位领导、嘉宾,各位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欢迎,也向为论坛召开、精心准备及提供讲稿的各位同仁表示崇高的敬意。借此机会我愿谈几点看法,与大家讨论:

 一是,随着全球化的深化发展,与之相伴的许多问题也日益突出,全球治理面临着众多新型挑战:

 (一)逆全球化的现象出现,并逐渐凸显,程度加重。大家知道全球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议程中的主导潮流,经济全球化是其中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而近年来发生的英国脱欧,某些国家表现出来的保护主义倾向,损人利己的本国优先,自行退出国际或区域组织以及相应的工作机制等等,使得整个国际社会对全球化潮流心生质疑,甚至出现直接冲击经济全球化的现象。

 (二)全球公共问题增多,影响也在加大。带有普遍性、不可分性,并影响所有国家的公共问题。近年来,主要在传统公共产品提供方面及一些新领域、缺乏公共规则等方面突显起来,造成一些新的矛盾甚至出现激化的趋势。比如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全球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压力当前依然很大,对公共产品需求量增加,而传统的公共产品供应国经济复苏缓慢、国内问题丛生,对全球公共产品的提供动力减弱、兴趣也不大。新兴经济体国家贡献在增加,却难以相应地增加在国际场合的话语权。在一些新兴的非传统领域,比如网络空间等全球公域的治理等等一些还存在着法规规则真空、公共产品缺乏、治理机制不健全等等的问题。这种缺乏公认的可以参照的法规规则的状况,缺乏治理机制协调的状况或者是治理机制很不健全的这种状况,直接就产生了各行其便、相互碰撞的问题。再加上全球较为普遍存在的传统上留下来的人口问题、资源问题、环境问题、公共健康问题、毒品与恐怖主义问题、跨国犯罪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历史上就有存在,近年来有些相互叠加,增加了治理的难度,更多的则更趋向于复杂、严重起来。全球化新出现的这一系列的新问题、老问题,超越了国界,也伤害了全人类的福祉,直接影响甚至冲击了全球的治理。我认为这需要我们各国参与合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一些工作机制,框定合理的治理格局,确定国际多边合作的基本原则,这样才能够有效推进全球的治理。

 二是,中国积极参与在全球治理,提出了中国的方案、贡献了中国的智慧,倡导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等这样一些中国的全球治理观。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世界上有很多有识之士都认为随着世界不断发展变化,人类面临的重大跨国性和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有必要紧跟时代步伐,对全球治理机制、体制进行相应的调整改革。这种改革,并不是推倒重来、也不是另起炉灶,而是创新完善。无论是一个国家还是世界,都需要与时俱进,这样才能保持活力。

 一个时期以来,尤其是中国处于新时代以来,中国对参与全球治理极为重视,先后明确了参与全球治理的总体思想,并举办了20国集团峰会等多边的活动,也举办了“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等等,开启了引领全球治理的新时代:

(一)明确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总体思想。这当中包括明确指导思想,比如我们提出要审时度势,努力抓住机遇,妥善应对挑战,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中国的发展和世界的和平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再比如,也包括我们明确的定位,提出“一带一路”的倡议,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坚持正确的义利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举措。这个思想还包括我们要共同维护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共同构建合作共赢的全球伙伴关系,共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等等。

(二)明晰了全球治理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一是中国要直接参与全球治理,主动承担国际责任,但是也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二是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国际社会大家的事,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是关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主张化为各方共识,形成一系列的行动。要坚持为发展中国家发声、加强同发展中国家合作等等一些原则;三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并以此作为推进全球治理的有力抓手之一。中国提出以“三共,就是以共商、共建、共享为理念,以五通,就是以政策沟通、设施连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路径,要求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建设“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五年来,到目前为止,应当说倡议已经变成了实际行动,并且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到目前已经有10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包括地区,与中国签订“一带一路”的合作协议。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目前已经达到800多亿美元,中国也在“一带一路”沿线(境外)建立了82个自贸区,为这些国家提供了24万多个工作岗位等等;四是,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全球治理的目标和目的。大家知道20183月,中国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已经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这意味着中国将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对此向世界作出庄严的承诺,为全球治理的发展开辟新的境界,也指明新的方向,催生新的动力。对于如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用“五个要”来作为一个系统的论述,就是要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要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要同舟共济,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要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可以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也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和如何建设这个世界的时代之问。

 三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具有丰富的国际法内涵,是对国际法各项原则的继承、发扬和创新。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源自于国际法中的共同体理论,汲取了传统国际共同体理念的进步因素,是对国际共同体理念的重大发展和创新,它也必然带来相关国际法的巨大飞跃和升华。

 大家知道《联合国宪章》第一章和第六章中,就确立了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争端的和平解决等原则、机制。但是,二战结束后的70多年来,世界规模的战争谁也难以避免,区域和小型武装冲突从未间断,破坏了国家社会的和平与稳定,冲击着国际法的宗旨和原则。在这样的程序下,中国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坚持以对话解决争端、以协商化解分歧,国家之间平等相待、互商互谅,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这就要求在国际法的解释和适用上,必须秉持善意,以有利于实现持久和平为出发点,准确理解和切实贯彻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不使用武力、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的原则。

 20世纪以来,国家间的关系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国家间关系已经是一种日益繁密、彼此交错的状态。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所反映的共同体趋势,应当是时代的必然发展。它对国际法内涵的丰富发展、对国际原则的继承与弘扬,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进一步提升了国际法的权威。

 作为一种理念,人类命运共同体是鼓舞人心的。在当今国际体系变革的总体大背景下,中国直接用之于国际体系,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作为参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重要武器,直接理解、倡导和推动国际共同价值和共同利益的保护和实现,遵守国际法并推动国际法的发展,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

 最后,也期待各位来宾、各位专家学者和法律界的同仁不吝奉献,相互分享关于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的真知灼见。

 祝本届论坛丰硕、圆满成功,谢谢各位!

 

 

记录整理:李婉贞 勾莎

摄影:邱国强

审稿:毕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