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改革国际高端论坛(2018)――第一单元主题发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11-10 点击次数:934
 

20181110日上午,法治与改革国际高端论坛(2018)在杭州举行。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指导,浙江大学主办,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共同承办。论坛主题为“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本次论坛邀请了国内外一流学者和杰出实务界代表共同研讨交流。论坛第一单元“全球治理与国际法理论”,由浙江大学兼任教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前驻马来西亚特命全权大使黄惠康主持评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楠来,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古祖雪,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庞中英,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志鹏,韩国李�国际法研究院院长、东国大学教授Eric Young Joong Lee,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Suzannah Linton,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Matthias Vanhullebus,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Stephen Minas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 刘楠来  

 

1.刘楠来: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国际法的构建

发言要点:人类命运共同体已经从理念发展到了付诸实施的阶段,全球治理要确立在国际规则基础之上。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应当遵循六方面基本原则和要求:(1)建立在主权平等的基础上,将尊重国家主权确立为所有领域的最基本原则;(2)以维护世界和平、保障各国及其人民安全为宗旨和首要任务;(3)将维护人类共同利益放在显要位置;(4)将合作共赢确立为一切领域的基本原则;(5)尊重世界文明的多样性;(6)以公平正义为基本价值取向。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的构建并不要求对现行国际法推倒重来,它是对以往国际法继承、发展的过程。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伟大进程中,我们要积极发挥引领作用,善于联合一切支持该理念的国家来共同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的构建。

 

浙江工商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教授 古祖雪  

 

2.古祖雪:从国际治理到全球治理:国际法的变革与应对

发言要点:从国际治理到全球治理首先意味着国际法的功能扩张,全球治理的外延更加广泛,体现在治理对象、治理范围、治理主体三个方面。它还意味着国际法的结构变迁:从一元结构发展成二元结构再到三元结构。其中,共存国际法强调的是国家利益;合作国际法的价值取向是国际主义;人权国际法的价值取向是人本主义,规定的是国家对人的义务。现代国际法有很多制度需要完善补充,首先,以国际治理为功能的国际法确立的规则是国家行为体的规则,缺乏对非国家行为体的规范。其次,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现代国际法关注更多的是以国家为维度的国际安全,缺乏对贫穷等全球性问题的规范。再次,以国际治理为主要功能的国际法规范的领域主要是四大空间,还需要网络空间的国际法进行补充。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 庞中英 

3.庞中英:谈治理和全球治理在中国的发展

发言要点:十九大后,全球治理成为中国外交方面的优先项目,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一道影响着当前中国的外交政策。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到如今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宪法已经有数十年的时间,在此期间和平发展、和谐世界等理念也曾被提出。当前学术界热议的全球治理这一概念对中国外交政策形成了较大的挑战。因此,有关全球治理的研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何志鹏  

 

4.何志鹏:全球治理中国话语的认知与挑战

发言要点:分别从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两方面进行分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础是命运,正因为我们面临共同的挑战和危机,才使得我们存在共同性。中国提出的共同体需要我们同舟共济,具有共同前进的精神。其本意是好的,但面临的问题是,我们虽然胸怀锦绣但话语没有很好地表达出去,如何让国际社会接受此概念仍然需要下功夫。另外,就全球治理中国话语的具体操作层面即“一带一路”而言,“一带一路”是一种无顶层设计的体系,中国在做的不是向世界提供公共物品而是同其他各国一道解决问题,以达到共商共建共赢的效果。所以,该体系如何获得世界的支持是其中的挑战。

 

 韩国李�国际法研究院院长、东国大学教授 Eric Young Joong Lee 

 

5. Eric Young Joong Lee:“美国-朝鲜”朝鲜半岛无核化和平条约

发言要点:美国和朝鲜和平条约的核心在于无核化。朝鲜去核和东欧解体存在很大的不同,因为中国与朝鲜的关系对事态的发展存在重要影响。美国在签署和平条约时有三大特点:不参与已缔结的和平条约,缔结双边条约而非多边条约,条约所涉区域存在美国明确的实际利益。美国和朝鲜的条约实际上是一种外交对话,美国用条约来改变当地区域政治局面,这是一种政治工具。朝鲜与美国的关系实际上反映的是中美、中朝关系。在美国和朝鲜的条约中,中国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美国对中国也保持着紧张的态度。但总体来说,美朝条约可以为营造各国更和平的关系作出贡献。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 Suzannah Linton   

 

6. Suzannah Linton:认为“欧盟命运共同体处于危机中”还为时尚早

发言要点:将欧盟这个区域性命运共同体认为“处于危机中”是一个比较极端的说法,危机并不意味着问题。欧盟成立以来就一直面临着不断的挑战,如世界大战、成员的加入等。近期欧盟悲观主义的抬头忽视了欧盟的愿景,其始终要求平衡多样性的诉求,欧盟国家、欧洲的其他组织都是欧洲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欧洲各国对欧盟的理想有一定差异,但总体而言还是更愿意团结在一起而不是分开。因此从区域性治理模式和共同体的角度,英国脱欧不仅伤害了英国,也伤害了欧盟,同时也让欧盟意识到团结的重要性。过去的主权国家已经不能再解决现在的问题,但实际上欧盟这种共同体能够帮助欧洲国家联合在一起面对未来。世界在进步、变化,这也是欧盟的主旋律。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Matthias Vanhullebus 

 

7. Matthias Vanhullebus:全球治理和国际法走向关系的规范性

发言要点:当前国际法正应对着前所未有的全球挑战,新的准则不断出现,环境保护问题以及集体安全问题愈演愈烈。21世纪,全球的变化日新月异,其中亚洲的崛起特别值得关注。当从西方认识论转向亚洲的分析框架并将二者结合作为起点时,可以作更好的规范。同时,一个新的国际法关系规范性理论(TORNIL)考虑到了国际层面上行动者之间关系的复杂性,故需要各方在建立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实现足够的结合和相互尊重,才能推动这种规范性得以延续。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教授 Stephen Minas   

 

8. Stephen Minas:从跨国法的角度看全球治理

发言要点:国际法在过去的100年发展历程中,其概念不断被全球治理所吸纳。在解决具体问题时必须基于国际法并适当超越国际法。例如在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方面,除了通过公约对各国提出法律义务上的要求外,还需要国际法上的流程来推动更多的国际合作,比如在贸易方面、技术方面等。用法律推进全球治理需要先以联合国流程为基础,再把其他法律法规纳入到整体框架中,把主题、规范、流程都进行具体的分类,并保障实施。未来,真正的全球治理关键在于公共部门的合作。

 

记录整理:侯冰 陈科 杨家华 

摄影:邱国强 王巧灵

审稿:马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