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4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年会在北京市北邮科技酒店举行,主题为“刑事辩护制度四十年的发展、不足与展望”。研讨会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主办,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协办。来自中央政法机关的领导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湖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广州大学、山东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深圳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辽宁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浙江省警察学院、北京警察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单位以及律师界代表100余人与会,就会议主题从理念更新、制度进步、实践发展等各个层面开展深入而热烈的讨论。
研讨会开幕式暨主旨演讲由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顾永忠教授主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原副主任郎胜同志,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胡云腾同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万春同志,公安部法制局局长、中国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茂利同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韩秀桃同志出席会议。他们分别从刑事立法、刑事审判、刑事检察、刑事侦查以及律师辩护的角度围绕会议主题先后做了主旨演讲。
会议第一单元的专题是“刑事辩护制度四十年的发展与进步”,第二单元以“刑事辩护制度的现状与不足”为主题,研讨会第三单元的主题为“刑事辩护制度的完善与展望”,各位专家学者围绕这几个主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中国法学会《民主与法制》总编刘桂明教授主持闭幕式,将三个主题总结为美言、真言、谏言。我院王敏远教授做会议总结发表感言,认为莅临与会的领导定调的发言对研讨会特别有价值和意义,40年来刑事辩护的数量、品质、职能都有很大进步,整个国家的民主与法制进程是刑事辩护制度得以发展的基本原因,展望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应有一个宏观的总体目标:刑事诉讼中的每一个刑事案件的每一个被刑事追诉的人,在诉讼每一个阶段都能够获得辩护律师全面而有效的法律帮助。具体目标则是国家的责任、社会的认同、理论研究的深入推进、职权部门的接纳与支持等。刘桂明总编认为,刑事辩护事业是一个永远发展的事业,是一个促进司法人权保障和司法公正的事业。
文稿:王巧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