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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部门在国际法形成与发展中的作用——记国际法沙龙2019年第5期
发布者:sudyGuanghua 发布日期:2019-04-28 点击次数:100
2019年4月19日下午,复旦大学马忠法教授来我院做了主题为 “困境与希望:私人部门在国际法形成与发展中的作用”的讲座。浙江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马光为本次讲座的主持人,本次讲座还吸引了众多法学院的同学前来学习交流。 马忠法教授是国内首位翻译格劳秀斯的《海洋自由沦》的学者,同时又在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技术转让等领域拥有丰硕的研究成果,是国际法领域的专业研究者。本次讲座,马老师结合自己的研究经历,以格劳秀斯写作《捕获法》切入了讲座的主题:历史上,关于海洋自由等公法领域的论证,正是源于荷兰东印度公司捕获凯瑟琳号船队产生的。此类例子并不少见,中国发生的鸦片战争也有相似缘由。基于此,马老师提出本次讲座的论点,国际法上的冲突最初是在私主体之间产生的,私人部门在国际法形成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接下来,马老师梳理了历史上的私人部门与国际法关系。马老师首先提出了私人部门的定义,同时提出石油危机导致的美国对日本汽车进行反倾销调查、跨国公司最先提交WTO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定草案、国际社会上关于技术转让问题实践等案例,进一步阐释了私人部门在国际法形成与发展中的作用。通过阐述私人部门的关系,马老师提出了“私法行为公法化”的观点,也就是私人意志逐步通过公法形式得以表现出来。公法、私法相互渗透。 马老师此次讲座还结合了近期国际法界的时事热点。其详细梳理了中兴通讯案的始末,以及对时近的孟晚舟案件提出了相关的看法。马老师的讲授结束后,法学院师生向马老师提问交流,本次讲座精彩结束。 图/文:程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