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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海洋法学术研讨会顺利在杭举办
发布者:曹燕飞  发布日期:2019-07-07 点击次数:714

201975日,由浙江大学海洋法律与治理中心主办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海洋法”学术研讨会在杭如期举行,来自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法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社科院、华东政法大学、宁波大学、安徽财经大学等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二十余位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我院邹克渊教授担任会议主席。

会议伊始,邹克渊教授与我院副院长赵骏教授分别致开幕辞与欢迎辞。邹教授首先欢迎各与会嘉宾,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拨冗出席。并表示本次会议系国家社科重大海洋专项课题—人类命运共同体融入海洋法体系研究的一部分,会后所凝练的成果归此项目。紧接着,赵骏教授代表学院发表了简短但十分具有意义的欢迎辞,期冀本次会议的学术碰撞与思想交流。随后,会议进入第一个议题。

会议的第一个议题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海洋命运共同体:国际法视角”,由赵骏教授主持,演讲人分别是南京大学法学院张华副教授、宁波大学法学院曲波教授与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隋佳欣研究生。张华副教授的演讲题目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国际海洋环境法的强化”,张华副教授首先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基本构成、内涵出发对其进行剖析,并从中选择了“清洁美丽的世界”这一题眼向国际海洋环境法进行延伸与关联,探讨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于国际海洋环境法的强化作用、路径与前景。随后,宁波大学法学院曲波教授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出发,重点论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对海洋法公约本身的指导与完善作用。隋佳欣研究生选取了“海洋酸化”的具体议题,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项下,具体分析和展望了海洋酸化的科学、法律、政策治理等层面的问题。

会议第二个议题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既有海洋法中的体现”,由邹克渊教授主持,演讲人分别为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张晏瑲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郑志华助理研究员和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刘丹副研究员。张晏瑲教授从海洋治理的“善治”概念出发,结合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概念,从理论上尝试分析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国际海洋治理中的具体路径与实施方式。郑志华助理研究员以海洋法体系演化的角度入手,着眼于包容性海洋法体系的要求,对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海洋法上适用的边界与限制进行了批判性的分析与论证。刘丹副研究员立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融入海洋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创新性地探讨了建立“南海命运共同体”的可能途径与制度设计。

会议第三个议题为“海洋法新发展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要素融合”,由我院马光所长主持,演讲人分别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包毅楠讲师、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施余兵教授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张卫彬教授。包毅楠博士围绕海洋法中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活动的争议,结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要求,开创性地提出应当对专属经济区内军事活动进行细化与进一步分类,应当从具体的军事活动及其内容上对其进行定性。施余兵教授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要求之上,具体讨论了国家管辖范围外生物多样性养护国际文件谈判进程中应当坚持或者反对的指导原则与具体内容,并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在此领域的适用方案。张卫彬教授则是从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持久和平”角度入手,再回顾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由中国提出的受到广泛接受的原则、理念基础之上,探求了“使用武力”在人类命运共同体项下的内涵与外延,并指出了符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领土争端解决方式。

会议的最后一部分是“挑战与展望”的圆桌讨论,邹克渊教授主持这一环节。在圆桌讨论中,全体参会人员都踊跃发表了各自的意见、看法与理解,与会代表之间还进行了热烈与深度的学术讨论,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海洋法”这一宏观框架进言献策,极大地促进与加深了对于这一主题的研究与理解。

最后,邹克渊教授总结了本次会议的讨论,指出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达到了设想的预期效果,并再次感谢百忙之中参加本次研讨会的所有同仁。

(海洋法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