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 and China’s Role——记第十二届光华法学国际夏令营学术沙龙之赵骏教授专场
发布者:楼梦琳  发布日期:2019-07-12 点击次数:195


710日晚,第十二届光华法学国际夏令营的营员们齐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小礼堂,等待着本次夏令营的第一场学术沙龙——由我院副院长赵骏教授主讲,以“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 and China’s Role”为主题的学术讲座。1830分许,随着营员的陆续就坐,讲座旋即开始。

赵骏教授的讲座由浅及深,引导营员们逐步深入思考。首先邀请在座的营员们畅谈“法治”之定义,在营员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见解后,赵老师借助富勒定义的法治八要素,帮助在座的营员更全面地理解何为“法治”。由此,引申到何为“国际法治”的问题,并借用一些有趣的例子阐明了作为国际法治两大核心要素的“良法”和“善治”。

在这个基础上,将 “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的定义进行比较,发现前者由政府机关强制执行,而后者则是基于各个国家达成共识主动遵守,并没有权威机关来督促执行,这样我们更加明确了两者的分野。

铺垫至此,赵老师水到渠成地抛出了本场讲座的关键问题之一——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间的交互作用应该是怎样的?二者的互动是具有双向性的,即国际法治会影响国内的法律规范,而国内法治也会反作用于国际法治的发展。二者的互动也是多样的,有双边关系多边关系及区域关系的区分。二者的互动推力具有综合性,政府、民间组织以及学者等都会影响秩序规范。二者的互动节奏还具有渐进性的特征,特别以全球气候治理为例,加深了我们的理解。

而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势必会在国际法秩序上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也是本次讲座的第二个重要问题。赵老师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海洋、网络空间、环境保护和一带一路六个方面分别谈了中国要扮演的角色。在中国与国际互动加深中我们必须注意三个问题:第一,新法与旧法之间的关联是怎样的?第二,中国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互动应该怎样进行?第三,历史给了我们什么经验教训?

对此,赵老师的观点是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保持的发展应步调一致,中国应当借鉴国际法领先领域的制度设置,加强国内的法治建设;也应在中国法治发展领先领域如国际贸易、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方面发出中国声音,贡献中国力量,凭借法治建设谋求国际话语权。在国际法治内容变革应做到聚同化异、推陈出新、面向未来,确立国际法治文化精髓与价值蕴含相统一、长远目的性与近期现实性有机结合的 “良法”;国际法治路径变革应做到内外互动、兼顾新旧、照应彼此,实现国际法治路径变革中的“善治”。


最后,赵骏教授以一位在法学领域卓有成就的前辈身份对在座的各位营员提出了三点建议,期望同学们能多进行高质量阅读、虚心向有智慧的人学习、坚持每日提升自己。赵老师对同学的指点收获了全场热烈的掌声。在场的营员热情高涨,纷纷举手进行提问,整个会场充斥着学术的氛围。对于这些问题,赵骏教授一一进行了耐心的解答,并给出了自己的邮箱,表示“他的大门永远向各位同学敞开”,欢迎同学随时向他提问。第十二届光华法学国际夏令营学术沙龙就在这样热烈而友好的气氛中圆满地结束。

/郑巧颖

/张妤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