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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报名推荐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19年度第二批法律实习生的通知
发布者:孙淑君  发布日期:2019-08-21 点击次数:69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与法律院校交流合作,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决定启动选拔2019年度第二批法律实习生。

一、实习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所在地深圳)接受实习生在审判团队或其他内设部门从事司法调研和司法政务工作。

二、实习模式

实习实行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主审法官或者领导干部担任指导老师。法律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书记员或其他工作人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或其他工作。

三、人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法律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能够保证工作时间,实习期间全职在岗;

(四)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92日中午12。学院将按序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人选10名,由第一巡回法庭择优确定最终实习生名单。报名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报名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上交至主楼112办公室,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sunxiaohong@zju.edu.cn

五、实习时间及地点
   
实习期间为6个月,自20199月至20203月。参加本项目的,可视为完成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实习。
  
六、其他

实习地点在广东省深圳市。第一巡回法庭为非在深院校学生提供法庭宿舍及食堂免费工作餐。
  

 

附件1: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19年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docx

附件2: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019年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汇总表.docx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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