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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调查|兼顾公正效率,维护司法庄严(第二站 乌当区人民法院)
发布者:楼梦琳  发布日期:2019-08-26 点击次数:110

 821日上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聚焦中西部法治,献礼七十华诞”暑期社会实践调查团的第二支队伍到达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将目光聚焦贵州基层司法实践。乌当区地处贵阳市区东北部,辖六镇二乡五社区,风景秀美,是贵州省首批经济强区(县)。而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当地法院的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及时妥善解决纠纷就是司法为民、高效便民、维权利民最好的体现。在诉讼服务中心我们了解到,面对民事法律纠纷,乌当区法院一直立足“诉前调解化纷争”,追求“注重调解 案结事了 群众满意”,法院承案法官面对纠纷清楚利益,耐心调解,并在法庭之外,巧用微信乃至实地走访深入了解纠纷从而帮助调解,多次收到当事人的十分满意与诚挚感谢。司法贵在定纷止争,诉前调解不仅可以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也能兼顾“情,理,法”,得到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

 

接下来,同学们前往执行庭。执行,是诉讼程序中最后却又至关重要的环节,保障执行,方能使生效判决对当事人切实产生效力,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司法庄严。2018年乌当法院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了“雷霆风暴”,共计冻结金额1575.6万元,扣划金额1460.8万元,冻结股权1500万元,查封土地、房产23304.9平方米,查封车辆63辆,纳入失信黑名单202人,搜查2次,罚款1人,拘留7人,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到位总额4621.6万元,执结案件266件,以此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计划建立激励机制,让全社会参与执行;加强执行宣传,以案说法,把“基本解决执行难”转化为“切实解决执行难”。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所明确指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乌当区人民法院作为中西部地区的基层法院,是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高的前沿阵地,其提高辖区内公民法治意识的相关工作,与案件的公正审理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自20189月以来,法院多次组织“送法到基层”法治宣传活动,采取巡回审判、深入社区、村寨宣讲等多种形式以案释法,致力于提高居民宪法意识、民法意识助力扫黑除恶。法治时代需要法律思维,普法宣传深入基层群众,引导大家学法、守法、用法,这对于切实将纠纷化解在矛盾发生之初,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实现普通案件立案数的下降,逐步化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从而帮助区委、区政府落实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转变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乌当一行,同学们切实感受到了中西部基层法院工作的特点,尤其是其法律执行工作、调解工作、基层普法工作对于司法公正、地区和谐发展所具有的重大意义,并体会到了党中央对于法治建设的高屋建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法治国”的未来,恰在此处逐渐成型。

 

 

文案 杨凯杰

排版 苏  杭

摄影 陈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