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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与案例教学”——第二届民法教学新探索研讨会通讯稿
发布者:曹燕飞  发布日期:2019-09-09 点击次数:1224

201996日,由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所主办、之江青年学者法学组协办的第二届民法教学新探索研讨会在之江校区图书馆五号楼206会议室举行,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暨南大学、湖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与我校光华法学院民商法所共十余位教师共同参加了本次讨论。

本次会议共分为四个单元,第一单元主题为“历史回顾与方法论”,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石一峰老师作为本讲的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金晶老师和浙江大学章程老师分别就德、日两国的法学教学范式和目标进行了梳理。章程老师在讨论环节指出,在借鉴德国的“渐进式教学”的同时不容忽视德国的法律环境和法制基础,在融合的过程中须对德式教育体系有清醒的把握和认识,不能贸然嫁接。

(金晶老师发言)

第二单元主题为“案例教学与课程设计”。华东政法大学姚明斌老师、北京大学茅少伟老师、华南理工大学叶竹盛老师分别结合各自课堂教学和实践的经验就民法本科生课程、研究生指导、基础课程教学目标以及法律诊所中的民法案例教学问题进行了阐述。

(姚明斌老师发言)

午餐交流会期间,浙江财经大学严城老师做了民商事案例教学演示。

第三单元主题为“案例教学与课程设计”。暨南大学的方思远老师、湖南大学的王文胜老师、华东政法大学王蒙老师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陆青老师先后做了主题报告,围绕课堂教学的案例选择和讲授路径交流了经验。陆青老师就上学期讲授的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课程进行了案例展示,对教学过程中收获的经验进行了分享。

(王文胜老师发言)

(陆青老师发言)

(王蒙老师发言)

第四单元主题为“多元受众的课程配置”。华东政法大学赵文杰老师和华东师范大学李建星老师分别以“债法课程的内容设置与困惑”以及“法律硕士的民法课程如何教?”为主题做了发言。

会议即将结束,章程老师代表主办方浙江大学民商法所作了简短的闭幕词:“莫放春秋佳日过,最难风雨故人来!”,欢迎学界同仁有机会再次来到浙江大学。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第二届民法教学新探索研讨会圆满结束!


贺奕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