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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孟腾飞  发布日期:2019-09-18 点击次数:288

各位同学:

为促进规范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公派出国管理的暂行办法》(浙大研院〔2006〕19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等文件和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研究生因公出国(境)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报手续完成情况。

研究生因公出国(境)是指研究生在读期间所有赴境外开展的交流和访问,旅游及探亲访友等个人因私出国(境)除外。

研究生因公出国(境)包括长期的联合培养和短期的出访。联合培养是指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大公司进行课程研修、攻读学位或合作研究。短期出访是指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学术交流、短期进修、技术培训和参加国际竞赛等。

按照规定,研究生因公出国(境)须办理申报手续,包括出国(境)手续和返校手续。

1.出国(境)手续

填写出国(境)申请:登陆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因公出国(境)模块下填写因公出国(境)申请,上传邀请信扫描件。填写完整后导出打印2份申请表格,一份留学院(系)存档,一份自己留存。

2.返校手续

研究生回国两周内,须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填写回国资料:登陆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因公出国境-回国资料模块填写并上传回国资料。 填写完整后导出表格,交学院(系)存档。

二、自查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今

 

注意如有同学因公出国(境)未做申报手续,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补录工作。


联系方式:

李冬雪    86592771

孟腾飞    88273247       


                                                                                                   教育教学中心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