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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华法学院推荐2019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研究生候选者的通知
发布者:王书剑  发布日期:2019-10-16 点击次数:545

关于光华法学院推荐2019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研究生候选者的通知

各研究生: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年。奖学金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本次我院研究生候选者的推荐名额为1人。
  
现就我院选拔
20182019学年唐立新奖学金研究生候选者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优秀;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二)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8.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二、评选要求

  1.申请者填写《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附件3)、《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业绩申报表》(附件4),于1018日下午1500,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唐立新奖学金申请+姓名”,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3的纸质版一式2交到主楼114

  2.学院将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根据推荐名额,公开、公平、公正的确定推荐名单,在10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研工部;

  3.党委研工部将学生材料汇总后,报送唐立新先生,由其确定面试名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

  3.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向研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王书剑老师,86592771

附件1: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空白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样表).docx

附件3: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4: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业绩申报表.xlsx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