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保生:中国司法文明发展的轨迹(2014-2018)——以中国司法文明指数为分析工具的研究 ——在法治与改革国际高端论坛(2019)上的讲话
发布者:宋芷薇  发布日期:2019-11-10 点击次数:360


图为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保生


各位专家,我今天汇报一下我们这五年做的中国司法文明指数,分析一下司法文明发展的轨迹,王殿玺是我的博士后,这个论文是我们合作完成的。

一、研究目的与研究背景

这个项目是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一个重点研究任务,研究的目的是要通过对司法文明指数调查不同年份截面的数据并进行实际分析。我们对五年数据做了一个刻画,试图揭示它的发展轨迹以及我国司法文明建设的长项、短板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二、主要功能和数据资料

现在中国做法治评估的项目不少,我们的论文列举了一些,这些项目有一些共性的地方。中国司法文明指数的功能是要为法治评估提供一种创新性的量化评估工具,为司法文明发展提供一面自我对照的镜子,揭示各地司法文明建设的长项、短项,另外就是体现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和发展的轨迹。

根据我们2018年新发布的数据,在平均分数线以上的有19个省,平均分数线以下的有12个省,上海排名连续四年是第一。从雷达图上来看,最高得分是司法公开一级指标,得了76.1分,这表明最高法院这些年来推进司法公开得到了人民群众充分的肯定;最低分是法律职业化65.6分,最高分和最低分之间的分差是10.05分。当然这个数据是波动的,2017年平均是70分,去年略有下降,这是很正常的,反映了一个波动式的发展。

这个指数的样本量是每个省800份问卷,总的样本量是31个省24400份问卷,其中每个省600份普通卷、200份专业卷,200份专业卷里面是律师80份,法官、检察官、警察各40份,每个省选择3个地级市来展开调查,所有普通卷都由法大学生亲自去做问卷调查。

我们把司法文明分成四个主要的维度进行评价,一是司法制度,二是司法运作,三是司法主体,四是司法文化。再将这四个维度分解为10个一级指标,第一个司法权利,这是公权力,公权力的文明程度应该是对它的限制。第二个一级指标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是要加强保障的,特别是人权司法保障。第三、四、五是三大诉讼程序,第六个是证据制度,第七个是司法腐败遏制,第八个法律职业化,第九个司法公开,第十个司法文化。司法文明指标体系又进一步把十个一级指标分解为32个二级指标。什么叫司法文明?司法文明过去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现在我们用四个维度、10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来界定它,司法文明就变成了一个可以从32个角度来把握的具体概念。就32个二级指标设计问卷调查,通过满意度调查来取得一个省或者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的数据,就可以对不同的省,或者对任何一个一级指标或任何一个二级指标进行排名。

三、总体提升:中国司法文明水平的整体变迁

从五年轨迹图中可以看到,总的来看,中国司法文明水平是在不断提高的,从2014年到2018年,当然个别年份也会有一些波浪,这是很正常的,我们的判断是在变化起伏中稳步提升,这是一个总的判断。但从得分的情况来看,我们和世界法治指数做了一个比较。大家看世界法治指数的中国司法得分,概括地说还有点虚低,2014年民事司法是0.41分,刑事司法是0.43分,满分是1分,换成满分制度就是41分、43分。到2017-2018年上述得分降低为33分、23分,这有点过低了。相比之下,中国司法文明指数这五年的评价基本上是在六七十分,就是合格,接近良好,向良好努力的过程,当然还是有一些差距。和前面我说的国内其他法治评估相比,我们内部的一些评价,得分又有点虚高,有的得分92分,甚至98分,有的法治评估还请我去做评委,我说你这个分太高了,连努力方向都迷失了。这个分数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怎么想,六七十分和刚才我说的经过十个周期的建设(每个周期四年)跻身世界司法文明先进行列,可能还是比较吻合的。

四、我国司法文明发展的区域差异和主要问题

从差异的情况来看,还是可以看到一些区域方面的差异。总的来说,司法文明、法治文明和经济发展还是成正比,呈现出一个东高西低的发展轨迹。东部省份经济发达、司法文明指数也比较高,刚才说到上海五年中四年连续第一,江苏、浙江排名也是比较高的。再与西部的一些省份比较,可以看出司法文明和经济发展还是成正比的。所以我们看每个省的指数,例如上海这张图,中间的是十个一级指标的雷达图,四面是32个二级指标分成八大二级指标做成一个雷达图,可以看到本省的长项和短板,看到哪个打分比较高,哪个打分比较低。相比之下甘肃2018年是倒数第一名,它的雷达图就和平均分相对来讲就小一些。

五、司法文明不同测量维度的时序演变:一级指标

2018年最新发现的情况来看,有五点。第一个是法律职业化还亟待提高。这个一级指标得分是最低的,65.6分。第二个是司法腐败的遏制仍在路上。这个一级指标得分是66.1分,在十个一级指标中是倒数第二。第三是司法文化有待理念更新。这个是倒数第三。第四是证据制度建设任重道远,排名倒数第四。第五是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需要进一步加强,排名第六。我们做了五年的曲线图,像司法权利是由低到高到平稳,三大诉讼程序是平稳上升后略有下降,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行政司法程序是先降再升后略降,后五个一级指标也是有这样的,这个有点乱了,不太规律。然后,强项是司法权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程序,还有司法公开,这些强项的五年轨迹,以及五个弱项的发展轨迹,一个是证据制度,一个是司法腐败遏制、法律职业化,司法文化五年的轨迹我们也都做出来了。如果需要做32个二级指标,我们都可以作出五年的轨迹,甚至作出每个省五年二级指标的轨迹情况。

六、司法文明不同测量维度的时序演变:二级指标

所以总的来看,五年的二级指标的变化呈现出一个起伏性和波动性,我们认为,这一特征表明中国司法文明的进步是在曲折变化中,不断累积上升的过程,因而需要持续不断地加强司法文明建设。当然刚才说了,从一级指标、二级指标综合来看,我们觉得司法权利、当事人诉讼权利、三大诉讼程序、司法公开这六个一级指标的提升幅度还是比较大的,应该说这些是五年来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司法领域,或者说比较满意的,或者说是我们的强项。而证据制度、司法腐败遏制这两个一级指标,还有像司法文化、法律职业化这些领域可能是我们的短板,是需要进一步加强的。

七、不同法律职业群体的主观评价差异

刚才说到一个省800份问卷里面有200份问卷是法律专业人士的问卷,这里面每个省包括法官40人,检察官40人,律师80人,警察40人,他们对这个评价还有一些主观上的差别。总的来说,法官的主观评价好像是最高,检察院次之,警察再次之,相对来说,律师对司法文明的主观满意度评价要比这三个职业群体,低一些。从未来的发展来说,我们提出来几点,第一个就是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特别是我们从这五年的平均数据来看,法律职业群体他们对法律职业化建设的满意度是不高的,是不是未来应该把法律职业化建设当做一个重点的司法改革任务。当然,如果说这些得分真是和经济水平是挂在一起的,可能也不会出现经济发展滞后,司法文明水平很高的情况。除了法律职业化以外,像司法文化、司法腐败遏制、当事人诉讼权利,还有行政司法程序这些比较低的指标,都应该进一步加强。包括司法文化的建设,政体制度的建设,还有司法人权保障。

 

我的汇报就到这里,谢谢各位。



文稿:李小蝶、赵赫

审稿:邱士辉、龚中航

摄影:高兴就好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