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3日,由浙江大学、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阿里巴巴集集团、蚂蚁金服集团主办,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公安厅支持,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大数据+互联网法律创新团队)、阿里巴巴法律研究中心承办,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协办,以“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创新”为主题的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在杭州成功举办。
本次大会先后举办了开幕式、主题演讲和五个平行论坛:(1)数字经济时代市场治理创新论坛,(2)数据治理与隐私保护论坛,(3)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发展趋势及挑战论坛,(4)新型网络犯罪治理论坛,(5)数字经济权益保护论坛。
一、开幕式
主持人:周江洪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
致欢迎辞
叶民
浙江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叶民书记指出,当前数字经济的繁荣与风险共存,新型犯罪层出不穷,我们要加快推动数字经济的立法来创新纠纷解决模式,运用新技术赋能司法,通过数字技术来探索司法改革的新模式。在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下,浙江大学为大家搭建了一个一流的学术交流平台,邀请国内外的学者开展对话交流,探索全球网络治理的新模式,共同推动工业时代的法律体系转向数字时代,为数字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构建安全的网络生态环境贡献学术力量,共同构筑人类新文明,这是浙大的责任。面对历史性的机遇与挑战,我们要努力办好互联网法律大会这个学术平台,共商大计,携手合作,为助力我国在新产业革命的洪流中换道超车贡献出一份力量。
致开幕辞
王超英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超英委员指出,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驾驶等新技术引领着数字经济的新浪潮。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于推进供给侧改革,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发展中也滋生出隐私泄漏、诈骗等一系列新问题,因此在监管立法上要遵循包容审慎的原则,在坚持底线的前提下用开放心态包容的理念、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中的问题,在发展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则不断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
王超英委员强调,在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问题时,一方面要坚守法治精神,注重应用法律思维和法律的基本原理,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社会生活基本准则,将规范传统社会的法律延伸到网络空间,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公共秩序;另一方面要不断总结数字经济发展经验,尊重市场规则和商业规则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增强立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断完善数字经济相关立法,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
贾宇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贾宇检察长对于数字经济时代的法律创新提出了新的理念,他认为我们需要实现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的创新,全面提升依法治理、协同治理的能力,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利的法治空间,营造出规范有序、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发展环境;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法治体系建设,有效破解网络黑灰产的法律规制、数据财产的确权、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数字经济司法难题,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良法善治;要加快构建与数字经济法治体系相适应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数字经济法治体系与法治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理论和智力支撑。
贾宇检察长表示,面对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强劲势头及与之伴随的各种风险挑战,我们要敏锐把握和积极回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动向、法治新需求,需要法律职业共同体与互联网企业精英以历史与时代的视角,总结经验、思考未来,努力探索和科学谋划数字经济时代法律创新的理念、制度与路径。这既是我们举办本论坛的初衷,也是本次论坛的意义所在。
致辞
丁祖年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丁祖年委员把数字与治理的关系归纳为两个方面,一个是治理的数字化,一个是数字的治理化,治理主要的途径就是法治。从法治的角度来看,与数字的关系也存在两大重要领域,一是数字法制化,就是对数字经济技术的开放利用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促进和规范。二是法制数字化,就是利用数字技术促进法制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大家往往更加重视前者,有些忽视后者的重要性。浙江省人大很早就意识到数字化对立法质量、效率的作用,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近几年取得了不小的成效,数字化立法可以说走在了全国前列,未来浙江省将继续在数字化立法方面不断推进。
朱新力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朱新力副院长提出了智能司法的新理念,他指出,在过去的一年中,浙江省法院在智能化建设方面的成效。一是互联网法院智慧审判进一步推进,并且逐步实现信息时代的线下审判全面上线。二是智能审判不断发展,目前已经实现了有部分案由的简单案件无需自然人干预完全由人工智能裁判。他指出,如果仅仅是站在工业时代法制基础上的修修补补,是无法满足当下需要、也算不上是真正信息时代的法律创新。真正的法律创新应该是颠覆性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信息时代整个人类的生活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每一个领域都会出现万物互联的一个或者两个大平台,法律创新同样需要具有这种平台化的思维。
邵晓锋
阿里巴巴集团党委书记、秘书长
邵晓锋书记指出,我们需要有革新的勇气,有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对传统经济时期形成的制度和模式进行调整,甚至重塑。更具体地说,法律制度和治理体系需要更加与时俱进,更契合数字经济时代的商业模式、技术特点,以更先进的治理理念为指导,因地制宜制订和调整监管制度,促进和包容新事物的发展,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对于如何重塑治理体系和法律制度,使之更加适应数字经济时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这需要政府、学界、行业、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共同参与来寻找最佳解决方案,这就是本次大会举办的意义所在。
二、主题演讲
主持人:王祺国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张穹 | 数字经济时代的竞争政策
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原召集人
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原召集人张穹在演讲中指出新经济新模式会带来竞争风险,在竞争初期阶段风险防范非常重要,尤其是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乃至生产安全的风险,比如现金贷、套路贷等,市场监管部门必须秉持审慎监管的理念,关注风险变化。他提出了制订竞争政策需要考虑的五大原则:坚持竞争中立原则,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坚持国家竞争力原则,坚持先进生产力发展原则,坚持未来空间原则。张穹先生还号召当代法律人一定要把握全球治理体系面临深刻重塑的时机,踊跃进行竞争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争取使竞争政策在助推科技创新、经济增长方面发挥更好的作用。
Frank Saliger | 人工智能的刑事可罚性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教授
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Frank教授对人工智能的刑事可罚性提出了新颖的观点,他构想了一个未来强人工智能的案例,强人工智能满足有自觉的、自主行动的能力,可以进行沟通和学习。未来可能出现的这类社交机器人在刑法上符合刑事归责的构成要件,可以用刑事规则进行规范。在其出于误判而造成的损害后果的情况下,这样的社交机器人同样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郑俊芳 | 数字经济时代阿里巴巴数据安全理念与实践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
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郑俊芳在主题演讲中举了一个恶意投诉的案例,按照目前法律规定,被恶意投诉方想要恢复原状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她指出网络侵权的“通知-删除”规则,很大情况下是助长了恶意投诉的情况,不利于善良小商家的生存运营。因此她表示,数字经济时代法律需要创新,但创新必须要做好尽可能充分的预估,一旦不够审慎,所带来的后果可能更严重。
陈晓东 | 数字经济推动实体新发展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银泰百货CEO
陈晓东副总裁抛出了重要的问题:在移动互联网的模式下,很多法律授权都可以完成,因为这是单人的操作,拿起手机的人就可以表明是自己。但是实体的场景中,很多授权的取得,如肖像等将非常困难,有些是有协议的客人,也有没有协议的客人,那这种商家和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应该如何认定才会更加便捷和有效,他希望通过互联网法律大会的探讨得到解决。
康勇 | 数字经济视角下的数据大治理
毕马威中国首席经济学家
毕马威中国首席经济学家康勇以GDPR为例,指出在GDPR出台后,欧洲的人们对于数据安全的关注度得到了很大提高,而其负面影响就是过去一年是大家对互联网的信任度最低的一年,人们对互联网的信任度降低了。因此,他提出要以发展为导向,以平衡为原则,以审慎为态度,以创新为方式来进行法律创新,促进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
大会一隅
三、平行论坛一:数字经济时代市场创新治理
2019年11月23日下午,大会同步召开了平行论坛一——数字经济时代市场治理创新。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原召集人张穹在该论坛致辞。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主持了第一单元——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格局与竞争政策,蚂蚁金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振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吴韬教授,《比较》研究部主管陈永伟,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兵,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常务理事李青,国家广告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商务广告协会数字研究院院长马旗戟等人分别发表了演讲、参与了讨论,各位专家学者就竞争政策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争辩。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主持了第二单元——数字经济领域的市场治理创新的讨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军,中国百货协会秘书长杨青松,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俞巍分别发表了演讲,南方都市报编委王佳发布了《恶意索赔行业观察报告》,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芒,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恒,阿里巴巴集团法律研究中心总监边宇阳参与了讨论,各位学者和专家在之前的基础上广泛讨论了数字经济领域的市场治理创新。
平行论坛一会场一隅
四、平行论坛二:数据治理与隐私保护论坛:共塑数据治理未来规则
23日下午,大会同步召开了平行论坛二——数据治理与隐私保护论坛:共塑数据治理未来规则。在会议中,多位专家学者就数字治理发表了独到见解。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主持了第一单元——数据治理的趋势与应对的讨论,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杨建军,北京大学互联网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洪延青,阿里研究院副院长安筱鹏,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经济学专家袁哲,德勤中国副总监何向飞,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高富平等人分别发表了演讲和参与了讨论,各位专家学者就数据治理的发展前景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争辩。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主持了第二单元——数据保护的挑战和对策,微软亚太研发集团总经理罗立凡,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教授Indra Spiecker,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起行,蚂蚁金服集团首席隐私官聂正军,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党委书记骆梅英分别发表了演讲。最后,在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总监彭辉的主持下,公安部三所网络安全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黄道丽,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吴沈括,中国信通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淑钰,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玥,腾讯数据隐私合规总监黄晓林进行了以“数据治理的未来规则”为主题的圆桌论坛。
圆桌论坛
23日下午,大会同步召开了平行论坛三——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发展趋势及挑战。在会议中,多位专家学者就未来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主任崔国斌主持了第一单元——网络服务提供者知识产权保护,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宁立志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冯刚,阿里巴巴集团知识产权运营总监王华丹,赛诺菲中国产品安全负责人邵克亮,美国RPX公司亚洲区副总裁赵军,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陶乾等人分别发表了演讲和参与了讨论,各位专家学者就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知识产权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争辩。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主持了第二单元——新技术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熊琦教授,商汤科技智能产业研究院院长田丰,阿里巴巴集团大文娱优酷直播内容总经理田晓珅,虎牙直播综合法务总监李文,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教授刘文杰,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黄灿,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展处处长王淇分别发表了演讲和参与了讨论。
平行论坛三一隅
六、平行论坛四:新秩序——新型网络犯罪治理
23日下午,大会同步召开了平行论坛四——新秩序:新型网络犯罪治理。在会议中,多位专家学者就新型网络犯罪治理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杂志社编辑白岫云主持了第一单元——网络黑灰产法律规制,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总监刘洛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贾元,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李晓明,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玉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副编审李佳欣,360集团法务中心诉讼总监陈岱等人分别发表了演讲、参与了讨论,各位专家学者就目前网络上的黑灰产规制思路展开了热烈讨论和争辩。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于改之主持了第二单元——网络金融秩序保护,蚂蚁金服集团安全协作部高级安全专家苗林,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员季美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新,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青,蚂蚁金服集团安全协作部总监连斌分别发表了演讲、参与了讨论。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马长山主持了第三单元——网络营商环境保护,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张爽,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立波,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有星,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卢建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建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分别就优化当前网络营商环境这一主题发表了观点和看法。
平行论坛四一隅
23日下午,大会同步召开了平行论坛五——新法益:数字经济权益保护。在该论坛中,多位专家学者就数字经济权益保护进行了热烈讨论。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王安异主持了第一单元——网络空间刑事理念变革,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周朝阳,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刘宪权,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品新,河南大学教授刘霜,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陈京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李强等人分别发表了演讲、参与了讨论,各位专家学者对未来的网络空间刑事理念变革趋势展开了热烈讨论和争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邓子滨主持了第二单元——网络空间司法难题破解,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周征远,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副处长喻海松,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重庆大学教授陈忠林,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警察学校教授傅跃建,阿里巴巴集团安全部高级专家谢虹燕分别发表了演讲、参与了讨论。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唐稷尧主持了第三单元——数据的运用和法律保护,广东警官学院讲师叶媛博,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陈小彪,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慕尼黑大学教席教授Armin Engländer,靖霖律师机构疑难案件指导委员会秘书长陈沛文,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员张帅分别发表了演讲、参与了讨论。
平行论坛五一隅
本届互联网法律大会规模空前、参与广泛、主题丰富,实现了科技与法律跨界交融,海内外知名的学者和司法实务专家,围绕当前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议题,深入探索了数字经济的法律创新,为相关法律规则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建议。为我国数字经济法律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益思路,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
供稿:何哲宏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成果,世界顶尖大学战略合作计划•双一流经费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