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附件1),现将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2016年12月1日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奖励标准:
我院奖励名额为一等奖学金1人,二等奖学金3人;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
申请材料:
1.附件3《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两份,正反打印);
2.附件3的佐证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数据表格所填数量一致,一份即可);
3.附件4《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业绩申报表》(电子版)。
评选流程: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12月31日17:00前将登记表、业绩申报表的电子版发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将纸质版登记表及证明资料交至主楼114室。
评选说明:
(一)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18.9.1-2019.8.31之间。
(二)本次评选将按照《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2018年12月)》(见附件2)进行,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仔细阅读并按照有关规定操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592771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9年12月25日
附件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实施细则.pdf
附件3: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4: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业绩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