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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宋芷薇  发布日期:2020-04-11 点击次数:206


各位同学:

为统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现将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省创)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毕业班学生除外)团队及个人。

2. 申报项目内容,一是基于问题领域研究和社会实际需求以及教师现有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研究课题,并符合学生科研训练的实际能力;二是根据学生自定的科研项目或研究课题。

3. 项目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是同专业学生组合,也可以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跨学院(系)学生组合,跨学院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审核,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每个项目均应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申报类别

1.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四、申报流程

1. 个人申报:4171200前,研究生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对应项目的申报书电子版(见附件12),电子邮件发至:ghfxysjqz@163.com。申报书请用WORD格式,名称为学号+姓名+项目名称”,指导老师意见请电子签名

2.学院选拔、评审:418-424日学院组织项目评审工作,排序后上报学校

3.. 学校抽审:425日至430日,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4. 项目公示:51日至57日。

5. 项目公布:5月中旬学校公布立项结果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五、项目管理

1.党委研工部负责省创研究生项目的管理工作;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学生申报、评审及具体实施工作。

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不得替换,并应在毕业离校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省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

六、项目经费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不超过两年),学校将按照每项5000元予以经费支持。

七、其他要求

申报项目,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撤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取消其今后申请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校纪校规处理。

      学院省创项目联系人:高兴同学,18862023989

研究生省创项目联系人: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董先巍;电话:88981402    EMAILxwdong@zju.edu.cn 地点: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南大门西侧)802办公室。

光华法学院团委、教育教学中心

2020410

附件1: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doc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doc

附件3:浙江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