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军、张文: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权的实效性考察
发布者:曹燕飞  发布日期:2020-04-13 点击次数:162

【摘  要】: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14个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案例的考察,可以发现这项由司法解释创设的权力遭遇了严重的实效性问题。其原因在于:第一,由我国法院系统政策实施型制度逻辑、过度科层化的权力组织结构和司法权的行政化等因素所决定的法官行为逻辑,导致了法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司法审查的能力存在不足;第二,这项权力本身面临的正当性、合法性疑问,则加剧了法官行使这一权力的消极程度。新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可以消解第二个方面的问题,但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机制中的诸多问题,仍有待于通过司法审查标准的完善乃至通过宏观层面的司法制度改革予以解决。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  实效  司法审查

【发表期刊】:《法学研究》2016年02期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