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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朱曦  发布日期:2020-04-21 点击次数:227

根据《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浙研教字〔20172号)、《关于开展2019年浙江省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002号)规定,现启动2019年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1891日至2019831日获得学术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的学位论文。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

1、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五)1份。表中推荐的优硕论文应按学科代码排序,同一学科有多篇推荐优硕论文的,按推荐次序排序。

2、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六)1份。

3、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附件四)。代表性成果应按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及与上述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

    2、电子材料命名规则:

 1) 硕士学位论文:33_二级学科代码_YS学号_LW(33_081202_YS152013120001_LW);所有推荐论文形成一个文件夹, 命名为:学院_优硕_论文。

 2)其他材料:推荐表在前、证明材料在后装订在一起,电子文档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33_二级学科代码_YS学号_QT(33_081202_YS152013120001_QT; 所有其他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_优硕_其他。

三、推荐名额说明

光华法学院(系)推荐比例为上一学年度授予的硕士学位论文总数的2%可推荐1篇。学院将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遴选后报送学校。

 四、报送完成时间

全部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需在2020512日前报送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见附件八。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话:0571-86592727

      箱:zhuxi191919@163.com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0.4.21    

附件:

附件四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

附件五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附件六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八《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四:代表性证明材料.docx

附件五:推荐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xls

附件六: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八:《浙江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