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和引导学生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先锋学子”全员培训计划的通知》(党委发〔2016〕9号)要求,继续扎实推进“先锋学子”全员培训计划,现拟定有关事项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增强党性、纯洁党风、提高素质为重点,以法律信仰融入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将理想信念教育和能力建设贯穿始终,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全面、充满活力的学生党员队伍,推动广大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对象
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正式党员。
三、 培训时间
2020年5月。
四、培训内容
培训分为学员自学学时和院级集中培训,共计32学时的课程。要求完成自学16学时,参加院级集中培训16学时。
2020年院级集中培训内容如下:
时间 | 主要内容 | 主讲人 | 学时 | 地点 |
5月22日晚上19:30 | “周恩来”主题分享 | 周江洪教授、孙润哲、饶逸雯、姜玉珠 | 3学时 | 钉钉群号:34481740 |
5月29日下午 |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 黄惠康大使 | 3学时 | 钉钉,同时纳入毕业生党员教育 |
6月 | 国家传统与爱国主义 | 王凌皞副教授 | 3学时 | 另行通知,同时纳入毕业生党员教育 |
5月1日-30日 | 各党支部开展红色经典研读 | / | 4学时 | 支部自行组织 |
5月30日 | 参训党员提交培训心得 | / | 4学时 | 提交至支部,支部统一上交,存入档案 |
注:红色经典研读分享环节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需上交活动照片、新闻稿。
五、培训管理制度
(一)纪律要求
1.参加培训的学生党员在学院组织的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经所在支部书记证明后,持病假条、事假说明、实习单位直接负责人签名单等材料,经党总支同意准假。学院会将签到情况予以公布。
2.未请假的学员在培训期间迟到、早退2次(含2次)以上,或旷课1次(含一次)将取消本次培训资格,不予结业。
(二)考核要求
1.每名正式党员要求完成自学学时要求和集中培训学时要求,其中自学学时要求16学时,通过支部检查党员学习记录本形式进行考核,总支进行抽查;集中培训学时需完成16学时,通过院级签到和支部记录复核完成。
2. 学院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正式党员,无论是否事先请假,均应于6月10日前提交参训党员提交培训原创心得电子版。培训心得应结合党员个人实际情况与本次先锋学子培训心得,着重个人理论学习与实践落实情况进行撰写。请假不超过2次者培训心得字数不少于800,请假超过2次者心得不少于5000字(建议观看“学习强国”平台中党建、思政类慕课或者社论后撰写心得)。心得必须原创,不得抄袭,一经发现,不予结业,并按照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民主评议党员、党内评比表彰、学生评奖评优工作中,综合考虑学生党员参训结业情况。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党员要给予严肃批评,经教育仍未转变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党委
2020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