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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NJ国际协定谈判中的“不损害”原则探析——记国际法沙龙2020年第7期
发布者:曹燕飞  发布日期:2020-07-02 点击次数:922

2020629日下午,国际法沙龙第7期学术讲座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在钉钉平台顺利举行,本期讲座由邱文弦老师主持,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副院长、《中华海洋法学评论》主编施余兵教授主讲。施余兵教授是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厦门大学海洋法与中国东南海疆研究中心”基地主任,兼任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国家边海防研究中心专家,以及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等部委咨询专家;2018年至今,担任中国参加BBNJ国际协定政府间谈判代表团专家成员。

施教授的讲座既具宏观国际视野,又有深刻个人见解,由四部分内容组成。施教授从BBNJ国际协定谈判的进展讲起,引出对BBNJ进行立法规制的必要性:其一,当前国际综合立法存在空白;其二,区域实践存在不一致状况;其三,行业组织的立法各自为政。而后,施教授简要介绍了“不损害”原则提出的过程。接着,施教授对“不损害”原则的解释进行详述,并举出具体文义解释的例子进行示范。

最后,施教授从海洋遗传资源、划区管理工具、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讲述了“不损害”原则的适用,并就具体的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如“零案文草案”及其修订二稿第55条不一定违反不损害原则,而将《公约》287条争端解决机制由仲裁改为ITLOS则容易损害《公约》的有效性。

讲座结束后,施教授回答了老师同学们的精彩提问,还对BBNJ相关研究现状进行介绍,为浙大学子提供宝贵的学术建议。

郑岩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