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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2020级研究生新生报到相关安排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20-09-04 点击次数:3148

一、 准备工作:

在报到日期前,研究生新生应登陆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阅读有关规定,查询报到办事清单、通知公告、答疑信箱等。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二、 报到时间、地点:

日期:2020年911

时间:0830-1730

地点:之江校区李作权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超市楼上)(从之江校区后门进校)  

三、 相关流程:

(一)未交费学生请先通过缴费指南中的方式缴费后再报到


(二)查验相关证件:分为博士+非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法学硕士+全日制法本法硕、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分别进行

1. 查验录取通知书;

2. 查验身份证件(或军官证、护照)原件;

3. 查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a) 硕士新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毕业证)原件;

b) 博士新生必须持有硕士学历证书原件(毕业证)或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学位证);

c) 直博新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毕业证)、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学位证)

d) 硕博连读新生须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未获得以上证书或单据者不予报到入学。

  

(三)提交相关证件或复印件:与查验同时进行,请同学们报到前务必准备好。注意:提交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右上角请大家写上自己的学号。

1. 身份证件(或军官证、护照)复印件;

2. 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省外);

4. 浙江大学婚育情况调查表(已婚学生上交);

5. 办理贷款的同学:生源地贷款的同学需交生源地贷款证明;绿色通道需交“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说明”(本人签字即可)。


(四)户口迁移 

1.  户籍迁入自愿,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在校期间,户籍管理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执行。

2.  在职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

3.  需要迁户口的新生需上交的材料:

   a)户口迁移证原件(将本人在校期间使用的手机号码填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b)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c)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d) 将以上材料装入报到现场提供的信封中,并在信封外写上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本人在校期间使用的手机号码(需能联系上本人)。

4.  新生户口迁移截止到929日,逾期公安机关不再受理。

  

(五)领取相关新生材料:

报到注册后,将择日统一发放:学生证、校徽、学术手册、图书馆手册、医保证历本、录取协议(法硕)。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助学贷款:

1.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贷款自愿办理。如需贷款,请准备好以下材料,报到时根据助学贷款通知递交:

a) 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

b) 父母亲(或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正反面复印);

2.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上交。

3. 绿通道

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支付学费的研究生,请下载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2),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于报到时递交,同时“新生服务网”上进行家庭经济信息的采集工作


(二)党团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a)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上交,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b) 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到党支部或者学院党委。

2.团组织关系转移:报到后凭团员证办理。

应疫情防控需要,请同学们报到时注意出口和入口、室内佩戴口罩,排队时注意保持1.5米距离。


附件1:浙江大学研究生婚育情况调查表.docx

附件2: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教育教学中心

2020年9月4日